光大银行莫须有信用卡行业乱象曝光

06-25 加固行业网

  为了千余元的信用卡欠款、一张“从未谋面”的信用卡,尹胜民来回奔波于上海、北京,重庆、北京,在银行、银监会、法院、公安机构等多个机构寻找解决途径,与光大银行(微博)(2.83,0.01,0.35%)纠葛两年有余。“除了误工损失外,还花费了近8万元。”尹胜民说。   是什么理由让这个年轻人走上了一条比“还款”要艰难百倍的维权道路?“其实遭受信用卡之害的人还有很多,只是他们在维权的路上比我少了一点点钱或者时间。”尹胜民说,作为生意人,他有足够的索赔本钱,就算把名下的房子卖掉也要跟光大银行讨个“公道”——“我现在的诉求就是:光大银行公开道歉”。   6月20日,银监会信访办王姓负责人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领导一直在沟通这个事情,也和光大银行的人说过,希望耐心等待。”   看来,要叫板“傲慢”的光大银行,尹胜民还需要耐心等待。   “离奇”的信用卡   在反复澄清、投诉之后,1年之后,尹胜民名下“被冒办”的信用卡又忽如其来“被销卡”,“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而他本人从未申请过销卡。   尹胜民与光大银行的故事还要从两年前说起。   2010年4月13日,尹胜民接到一封来自四川迪扬律师事务所的名为《关于光大银行信用卡透支通知书》的函件。信函称:尹胜民拖欠光大银行信用卡本金和利息1000余元,若不在3个工作日里偿还,将起诉其至人民法院追究法律责任。   “当时我母亲很慌,打电话告诉我这件事情后,并主动提出代我偿还1126.97元,但我拒绝了。”尹胜民说。   尹胜民从光大银行获悉,在他名下有一张名为“新浪音乐卡”的信用卡。“当时我在上海,便立即向上海市徐家汇(10.52,-0.10,-0.94%)公安分局报案,但因案发地点在成都,所以上海公安局并未受理。”尹胜民告诉记者。   始料不及的是,同年9月2日,尹胜民再次接到来自该律师所的函件,金额又增加至1306.66元。   至此,尹胜民开始了与光大银行漫长的“谈话”之旅。颇为戏剧性的是,尹胜民告诉记者,在自已维权1年之后,这张隶属于尹胜民的信用卡莫名其妙地消失了,且尹胜民的征信记录上是一片空白,没有任何痕迹。   根据第二封函件的内容显示,截至2010年8月,该卡已有300天。也就是说,如果这些欠款是来自该卡的首笔交易,那么,该卡至少是在2009 年11月前被批复下发的。   “我很疑惑。如果说有人用我的身份证去办卡,这也说不通啊。”尹胜民表示,他的身份证曾在2008年8月遗失,但当天就进行了挂失,并进行补办。此后身份证便从未丢过。   迪扬律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律所是受光大银行委托对信用卡欠款进行催讨工作,至于开卡、信用卡审核等问题则需咨询光大银行总行。   维权被“踢皮球”   光大银行多次表示,“尹先生,你这样的事情其实还有很多,其他人都没找我们,偏偏你反应如此过激”。   为了千余元的欠款,花费如此多的人力物力,到底值不值?   让尹胜民郁闷的是,每次与光大银行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时,对方都会问他“你要多少钱?”,而尤其让尹无法接受的是,对方在交流中显现出的傲慢: “尹先生,你这样的事情其实还有很多,其他人都没找我们,偏偏你反应如此过激”。   除此之外,尹胜民还告诉记者,想要去法院起诉光大银行,但又缺乏相关的资料;而尹胜民与银行的沟通时表示银行有错时,银行却说,“你要证明我们有错,拿证据啊?你要说我们有错,你就起诉我们啊?”   “现在不是钱的问题,我就是想让光大银行给我公开道歉。”尹胜民告诉记者。   据尹胜民说,从他被追讨债务,到被销卡的1年多时间里,光大银行一直拒绝给自己提供相关办卡的任何材料。“这么一家大银行,没想到却是这样的工作方式,就冲他们这样的态度,我就觉得维权值。”尹胜民说。   尹胜民告诉记者,2012年初,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的一位经理私下曾向他透露,在他多次投诉信用卡被冒办后,光大银行内部曾调查过他的办卡资料,结果发现申请材料上只有姓名和身份证属实,其他资料均为捏造。   上述经理还告诉尹胜民,在光大银行申领资料上,自己的手机号也是假的。“手机号的开头号码是‘132’,但是我从来没有用过‘132’开头的手机号码,此外落款签名也与我的字体不符。”   而按照银行业的通行做法,在申请人递交信用卡申请材料后,银行会对申请人进行电话回访,确认地址、工作单位、财产等信息。同时,监管层也规定,发卡机构应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严格的资信审核。   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发卡银行应当公开、明确告知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基本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签名,不得在客户不知情或违背客户意愿的情况下发卡。除此以外,该管理办法中还规定,发卡银行应当对信用卡申请人开展资信调查,充分核实并完整记录申请人有效身份、财务状况、消费和信贷记录等信息。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表示,就目前资料来看,显然是由于光大银行的过失,导致不法分子盗用尹胜民的姓名和身份证资料骗取了信用卡。光大银行和尹胜民之间是没有信用卡合同关系的,尹胜民并不用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这一违反公司内部尽职调查程序办理的信用卡是不能约束尹胜民的。”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律师认为,如果查实尹胜民被别人冒名办卡,那么就是银行未尽到自己的审核义务,应该由银行承担相关责任。尹胜利虽有不慎丢失身份证,但在他人冒名办理信用卡的过程中并无过错,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张远忠并称:“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有能力也有义务,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比如,调查申请人的诚信记录,核对申请人提供的工作单位等资料。而如果银行未尽实质审查义务,给当事人的诚信记录造成不良影响的,银行有消除其不良记录的责任。 ”   尹胜民等的遭遇是否属实?光大银行信用卡是否存在审核漏洞?记者就此多次向光大银行求证,但截至发稿前,并未收到任何回复。   信用卡审核乱象   “问题的根源就在于信用卡在审批环节上存在违规现象,从而导致信用卡问题不断。”   此案并非孤例。   截至第一季度末,全国信用卡累计发卡量为2.90亿张,同比增长20.0%,几乎是全国每5个人就持有1张信用卡。但在逐利驱动下,信用卡市场衍生出来的各种乱象,即便最新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却仍新招不断。今年央视3·15,曝光了三家银行泄露客户信息致使银行账户被盗。三家银行工作人员通过中介向外兜售客户个人信息(包括收入、住址、电话以及生日等)将近3000份,被盗金额最高达233万元。   “问题的根源就在于信用卡在审批环节上存在违规现象,从而导致信用卡问题不断。”一位业内人士认为。   一位国有大银行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目前银行对于客户申请办理信用卡的资料只进行形式审查,一般只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即可办理。“现在银行间业务竞争激烈,拉新客户办卡的压力很大,有时只要对方提供个身份证号码,填写张申请表就可以办卡了。”   如此一来,冒用他人个人信息办理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案件不断发生。2008年2月,某银行一次向武汉市硚口区法院提起98起诉讼,追讨信用卡债务。法官办理该案时发现,其中大部分纠纷均系他人冒名办理信用卡恶意透支所为。据法官介绍,98起案件中,仅有30多人是真正自己办理的信用卡,其他全是别人冒名办理的。   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伟明则告诉记者,从近几年法院诉讼案件的信息显示,随着商业银行不断加大信用卡发卡量,但并未在申请人审批方面过多关注,致使银行审批环节出现多处瑕疵,由于未能完全甄别申请人资信,很多不符合发卡条件的申请人成功申请到信用卡,而这其中不乏光大银行的案例。   对此,某股份制银行信用卡人士表示:“发卡银行应完善资信审核制度,加强对发卡环节的监督;对营销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和规范管理,严把发卡审核关,采取多种审查手段、多种技巧进行资信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不予核发。”   张远忠则提醒,老百姓应当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谨防丢失,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甚至诉讼。如发现自己的身份证明丢失应当及时挂失,如发现被冒用的现象,应当及时报案,这样既可促进有关部门早日追查犯罪嫌疑人,又能为自己留下报案记录作为无责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