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捡金条没报案坐等失主被指不道德

10-17 加固行业网

  丢了两根价值30万元的金条,焦急之下遇到了两种态度。民警牺牲休息时间,查遍全程监控录像;相反,捡到金条的银行却不着急,等着失主上门。“他们倒是报个警啊,也不至于我发疯似地四处找!”   30万的金条没了   “听说黄金(1752.40,6.10,0.35%)保值,我拿出大部分积蓄买了两根金条,一根‘大黄鱼’500克,一根‘小黄鱼’100克,总价值30万元,那可是我家最重要的宝贝啊!”这么值钱的宝贝,高女士平时放在家中的保险箱里,节假日存在银行或金店。   10月8日下午,高女士从外地旅游回到沈阳,第一件事就是取回金条。15时30分,她来到中街附近的一家金店,因为停车位少,车停在距金店较远的马路对面。“金店人挺多,等了一会儿,取完金条放在包里,背着包过马路取车。”   随后,高女士驾车来到附近一家银行存钱,银行人也不少,排号、办理业务,好不容易才忙完了。等高女士回到家翻开包后傻眼了,金条失踪了!高女士的脑袋“嗡”的一下就大了,金条丢哪儿了?   民警翻遍监控录像   两根金条30万元,这可不是小数。在家人的陪同下,高女士走进了沈河区皇城派出所。报警时间虽然是21时许,但因涉案金额比较大,值班民警张哲源立即出警,先后到金店和银行查找,但这两家单位都已下班,只好作罢。   10月9日本该张警官休息,但他开好介绍信,换下警服,与高女士再次来到金店。“张警官调出我从进入金店到走出金店的监控录像,翻看了3个小时。录像画面显示,我取出金条后放进黑色包中,此后再没人碰过包。”9日下午,张警官又调出高女士行走路线,也就是马路上的全程监控录像,一直查看到晚上,依然没有金条的下落。   10月10日,张警官和高女士来到银行。“我在主任室外等着,张警官进去看监控录像,过一会儿他和银行主任出来,说找到了,我当时乐坏了,一下蹦起来抱住他。”   银行坐等两天未报案   原来,高女士在银行存款时,金条遗落在银行的一角,被一位大娘捡到,当时就交给了银行员工。高女士对银行的所作所为有些不理解:“8日捡到金条,为啥到10日还不报案?”   银行主任解释,他们一直在等失主,如果当天再等不到就去报案。“这叫什么话?那可是30万元的金条啊,我急得都快瘫倒了,他们却不急不慌,银行不差钱,不代表我们钱大啊!如果报案,也是皇城派出所处理,我就能少着急两天,也太不拿储户当回事了!”   高女士说:“我特别感谢民警,不辞辛苦帮我找了两天。我不领银行的情,同样是窗口单位,做人的差距咋那么大呢?”   律师认为银行不道德   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李振革律师认为,银行的这种行为不算侵占罪。根据相关法律,拾得他人钱物属于不当得利,失主有权要求返还。在金额较大拒不返还的情况下,会构成侵占罪。   “虽然不构成侵占罪,但属于不道德行为。银行看见储户的贵重财物,应该主动报案,不该让失主等那么长时间。试问,如果储户错拿了银行的钱,银行会主动等吗?早就调出监控录像找出目标,再想方设法(包括报警)索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