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海外并购步伐加快成败有待市场检验

12-10 加固行业网

  国家电网收获今年第三笔海外并购。2012年11月29日上午,澳大利亚昆士兰州电联公司(Powerlink)宣布中国国家电网公司(下称国网)通过竞标赢得该公司所持南澳输电网公司股权,预计于2012年底完成项目交割。   今年2月和5月,国家电网先后收购了葡萄牙国家能源网公司Redes Energeticas Nacionais (REN) 25%股份和巴西七项高压输电资产。   不知是不是巧合,国家电网开始实施海外并购战略恰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的2008年,外界普遍认为,金融危机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提供了谈判桌上的优势。自2008年收购菲律宾国家电网公司40%的股权起,国网海外并购机会每年都有斩获,今年收购项目更是多达三个。   国家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像电网这样对国民经济战略意义较为突出的行业,企业开展海外投资,遇到的市场准入壁垒较多。只有在金融危机压力之下,原来姿态较高的东道国才有可能放下架子,甚至求中国企业投资。”   “机会在于上述市场准入壁垒降低,其次在于获得资产成本降低。”梅新育认为,而并购的风险在于各类商业性和政治性风险,其中在西方国家尤为突出的是劳工关系的风险。   海外并购步伐加快   此次收购,国家电网以5亿澳元(约33亿元人民币)的价格获得南澳输电网公司41%的股权,该公司是南澳大利亚州唯一的输电网企业。此次收购也是中国企业首次成功投资澳大利亚输电网股权。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高世宪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电网在特高压与智能电网领域在国际上具有战略优势和技术优势。   而国家电网内部人士在今年5月份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国家电网“出海”,一方面是在实施“走出去”国际化战略层面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对其国内业务盈利不足的补充,所谓堤内损失堤外补,毕竟国内业务的利润率已经极低。   今年2月,国家电网公司在其2011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会上称,201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60亿元,同比增9.4%,利润总额达533.6亿元,收入利润率3.2%,若以官方公布的总资产23000亿计算,资产利润率仅为2.3%。   据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刘振亚介绍,国家电网在海外的资产主要是监管资产,净资产的回报率在两位数以上,是国内投资回报的3~5倍。   通过拓展海外市场,不仅有效拓展了公司的业务空间,推动特高压、智能电网技术的全球推广,还将有效带动上下游产业链的发展。   据悉,2011年国网承揽在建境外工程技术服务项目有60个,合同总额达136亿美元。其境外工程项目分布于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菲律宾等南亚国家,叙利亚等中东国家,苏丹、尼日利亚、肯尼亚等非洲国家,以及部分东欧和美洲国家。   作为国网“出海”的主要推动者,刘振亚的目标是,到2020年我们将争取在国外的资产能够占到现有资产总量的10%左右。现在公司的资产是23000亿左右,根据这个规划目标,将在2020年前在国外投入300亿~500亿美元。   容易忽视劳工关系风险   不过,高世宪认为,国家电网海外并购有国家的政策支持,企业自身也有这个资金和技术,但国际政治上的风险确也不容忽视。   国际购并联盟(IMAP)是一家在全球中型购并市场占领先地位的国际金融机构,他在今年3月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率高达七成。   商务部官方说法是: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总成功率大概是40%,高于全球25%的平均水平。   梅新育认为,企业海外并购的政治风险大小主要决定于行业分布,大型国企的海外投资主要集中在战略性产业,正因为这种行业分布,在一些视中国为竞争对手的东道国会遭到较大的政治性风险,至于是不是国企并不是关键因素。   他告诉《投资者报》记者,相比于政治风险,企业容易忽视并购过程中劳工关系变化的风险。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在西方国家尤为突出的是劳工关系的风险”。   “西方国家的很多福利制度和劳动制度是不可持续的,向下调整势在必行;但率先这样调整的企业肯定会成为众矢之的,中资作为外资企业率先做出这样调整更会遭到东道国各界全方位的围剿。”梅新育说。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黄清华对海外并购法律纠纷有专门研究,他认为,“能去海外收购的中国企业,在资金上大多不是问题,但在处理劳工问题上,依然不够老练,这也是海外收购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   著名的美国斐格毕迪律师事务所的一项调查、分析数据显示,企业并购案失败的十大原因中,有八项直接或间接与劳工、人事或人力资源有关。   “对于一个成熟的产业来说,海外并购应该说五年左右时间应该见到一定的效果,如果五年还见不到效果的话,那么应该考虑一下这个项目是否成功。” 梅新育说。   目前,国家电网“出海”的实际经验才只有短短三四年时间,成败还有待市场检验。 来源: 投资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