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太阳神被调查 涉嫌违法直销

05-24 加固行业网

  曾经是中国直销业为数不多的直销模式探索者与创新者,却在近几年因销售问题屡上“黑榜”。   5月中旬,据多家媒体报道,由于涉嫌违法直销,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神)等直销企业的专卖店被广东省怀集县工商部门调查。此前,该局副局长赵向曾表示,“商店零售直销产品是被允许的,但如果从事的是直销活动或传销,就是违法。”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致电怀集县工商局,其办公室人士称,该案正在进一步核查之中,目前尚未定性其是否为传销。   5月18日,太阳神官网发布《关于某些媒体不实报道的严正声明》,称太阳神是多种经营模式并存的经营性公司,店铺经营的模式是其中一种,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广东工商并没有对我公司经营行为做出过任何违法直销或者涉嫌传销的定性。”   虽然此案暂未定性,但过去几年,太阳神“涉嫌违规销售”并不少见——自2007年获得直销牌照以来,该公司已因“涉嫌违规销售”在国内多个地区被曝光。   与此同时,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太阳神”的招牌也屡屡被不法分子利用,有假借太阳神品牌涉嫌传销的行为存在。   屡触“红线”   5月1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想做直销员”名义联系上自称太阳神直销在浙江地区的某经理徐万强(化名),他自称目前在做太阳神直销,月收入达“5位数差不多”。   当记者提出 “如何加入”时,徐说,加入的条件是先消费。具体的要求为,先在徐万强处购买太阳神产品,金额须达到1015元。对此,他解释为“这是公司规定”的数量,并强调,“直销是效益倍增的生意”,“1015元可以给你翻身的机会”。   次日,徐万强提供了其个人银行账号等信息,让记者通过太阳神电商网(网址:http://www.apologw.com/)订货,然后将货款直接打入他的个人账户,“你汇钱,马上公司就有信息给你了,你马上就可以加入太阳神了。”徐说。   记者随后登录上述网站,却发现注册只针对“优惠顾客”,其“第一步:身份确认”中有如下表述:“公司不接受如下人员成为优惠顾客,包括太阳神直销员及太阳神经销商。”   对此,徐万强的回答是:“太阳神优惠顾客就是直销员。”   为求证该“经理”的身份,记者先后致电太阳神直销客服、太阳神官网客服,但对方都未给出明确的答复。   根据徐万强某下属提供的经销商编号、会员编号及密码。记者随后通过太阳神大中华系统,在太阳神官网一篇“2012年1月达标商务主任表彰名单” 中,发现徐万强及其下属的真实名字双双在列。   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严小蓉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如果是以经销商方式加盟,被要求先购买产品的情况在行业内比较普遍;但如果以直销员的身份加入,也被要求先购买产品,就涉嫌违法。   同在5月18日,一位曾在广东某地做太阳神产品销售的人士向记者透露,2009年“被朋友以做直销名义骗入”,在亏了近4万元后,已于去年5月份退出。   回忆起当初的操作模式,他称,加入之前,公司会根据你的投资额给你定级别,投资越多,级别越高。“最初是5个级别,后来发展到了8个,即1~5 星,还有皇冠、荣誉总裁、终身荣誉总裁三级。1星是初级业务员,3星为主任级。”他说,进入后,主要靠发展下线赚钱,而非销售产品。   当记者提出如果不卖产品,太阳神销售团队如何完成业绩的质疑后,上述人士说道:他所在的公司并没有真正跟太阳神合作,只是打着“太阳神”的幌子做传销。   事实上,无论是自身营销体系中曝出的“触红线”动作,还是“招牌”被非法分子冒充,最近几年,涉及“太阳神”的违规销售的报道颇多。   就在今年3月2日,广东中山市石岐警方同工商部门在石岐区兴业楼捣毁一处传销窝点。经调查,该传销组织以营销“太阳神B+B太阳神多细胞美容治疗药物”为幌子,发展下线,进行非法传销。   游走传销边缘?   据悉,太阳神是成立于1988年的老牌保健企业,曾在港股上市,公司高峰时期市场份额高达63%,迄今几无出其右者。然而,上世纪90年代“多元化经营”遭遇滑铁卢之后,太阳神一度江河日下,如今已大不如初。   但太阳神对创新销售模式的探索并没有停止过。2004年,其试水直销;2007年2月,又获得直销牌照,成为国内第16家获得直销牌照的企业。   太阳神直销总经理张鸣先曾表示,“太阳神直销的使命有两条:一是将太阳神打造成中国百姓最值得信赖的健康管理专家;二是成就太阳神为中国保健行业最专业的分销渠道。”   但过去几年,被扎堆曝光的“涉嫌违规销售”问题似乎让太阳神在上述直销使命上略显尴尬。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太阳神集团,但截至记者发稿,太阳神方面尚未作出正式回应。   上述长期关注保健品行业的专家表示,“无论自身涉嫌违规,还是被别人冒充,都暴露出太阳神的问题。前者是公司的自律,后者说明其销售渠道存在的监管漏洞。直销资格是个‘香饽饽’,一些不法分子正是企图以此来行骗。”   直销问题专家、九方马管理顾问机构总经理王万军认为,上述销售乱象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直销行业本身,一直以来,直销和传销的边界都不绝对清晰。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国华曾总结传销与直销的区别:第一,传销是违法行为;第二,先交纳一定数量的所谓“入门费”;第三,拉人头,要求发展下线,像金字塔型一样。   根据我国 《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规定,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即为传销。   王万军说,虽然在我国法律上,直销和传销已有界定,但具体到现实的操作中,这种边界并不清晰,由此衍生出一些漏洞,这不单单是一家企业的问题, “而是整个行业面临的问题,短时间内难以解决。”   在他眼中,太阳神仍旧是一家值得看好的企业。理由是,自太阳神进军直销以来,尽管目前的成绩与当初的辉煌相去甚远,但这些年来还是走得不错的。   事实上,上述长期关注保健品行业的专家同样对太阳神的重新崛起抱有期望。“太阳神的品牌价值和产品质量在很多国人心目中的认可度仍旧比较高,如果销售能做得好,市场占有率的提升速度应该会很快。所以,销售这块(它)很重视,而拿到直销牌照,对它东山再起应该是个大利好。”他说。   来自 《中国直销》的数据显示,2011年,直销企业太阳神的业绩已达到16亿元。在公司战略角度,去年年底,“太阳神直销总部”已正式升级成“太阳神集团营销总部”。   “不过,无论是行业的问题,还是企业自身的问题,这种情况(销售乱象)迟早都需要去解决,毕竟长此以往,这对行业发展也不利。”上述专家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补充道。   ◎2009年7月,吉林长春市工商局直销监管分局的执法人员表示,经检查核实,“太阳神”在当地一经销点开展业务两个多月,行为涉嫌传销,依法予以取缔。◎2010年5月,江西省石城县工商局办结一起涉嫌传销案,发现其正是打着 “太阳神”的旗号。◎2011年7月,贵州省小河区工商分局在 “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中,向一家超范围经营的太阳神直销活动网点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