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多幅地块未见动工迹象政府主动揽责

07-18 加固行业网

  在国土部关于《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正式实行之前的今年2月份,常州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到,土地闲置满1年的,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2年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多家开发商在常州的土地使用情况后发现,多幅地块没有动工迹象。   对此,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的一位朱姓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中海地产在常州荆川路的地块由于地下管道的问题和政府有过协商,所以才导致项目延期;保利地产位于银杏路北侧、月季路东侧地块由于拆迁问题导致了项目开工延期,“由于政府的因素导致项目不能开工,政府会给开发商项目完善时间”。   多幅地块未见动工迹象   2010年的3月5日,中海置业以6500万元拿下常州钟楼区荆川路西大园村北地块。拿地至今已有两年零四个月,但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地块长满了杂草,未见任何动工迹象。   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银杏路北侧、月季路东侧的地块,是由保利地产于2010年9月21日以6.3亿元拍下的。而拿地至今,已过去22个月,该地块还有部分房屋未拆迁完毕。   “前段时间有挖掘机和施工工人过来,可是围墙拉好了之后,那些人就走了,之后再也没有看到有人过来施工。”住在附近的居民孙师傅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还有一些居民在房屋里居住”。   保利地块旁边位于银杏路北侧、月季路西侧的地块,同样在2010年9月21日被常州元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顺公司)以4.26亿竞得,但是该地块也没有动工迹象。“这块地和保利那块地一样,估计也是因为拆迁的问题,导致项目迟迟不能开工。”上述孙师傅表示。   国土局:多种因素致动工延期   就上述地块至今未开工的原因,《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保利江苏房地产有限公司,该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方便接受采访,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都在项目上,也不方便接受采访,并拒绝提供相关负责人的电话号码。   随后,记者又致电常州中海置业公司,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带着上述三幅地块没有动工的疑问,记者前往常州市国土资源局,该局土地利用处的一位朱姓工作人员表示,上述中海置业地块没有开工,是因受该地块内荆川线10KV叶家浜排涝站供电支线及雨污水线路改道影响,项目开工计划一直不得实施,“现在已经和钟楼区政府、钟楼水利局及永红街道多方协调,该项目将在近期开工。”他透露,中海地产已经向国土局提交了《关于申请荆川路西大园村北地块延期开工的报告》,目前,该项目变更开工时间的手续已在办理中,“一般来说对于因为政府因素导致项目延迟开工的,我们会给开发商时间来完善项目”。   而对于上述保利地产地块,常州市国土局给记者发来一份 《反映我市地块闲置未开发的情况说明》指出,该地块约定地块交付时间为2011年12月30日,开工时间为2012年4月16日。目前因拆迁原因,该地块尚未全部交付给用地单位。该地块已办理了地块延期交付手续,不属于闲置土地。   “保利地块迟迟没有开工,主要还是拆迁问题一直没有解决,而拆迁问题主要还是政府因素。”上述朱姓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和国土局签了补充协议,最后一块地的交付时间应该是6月底,但是由于常州市出台了拆迁的相关规定,所以去年下半年常州全市的拆迁都停工了。   和上述保利地块一样,元顺公司也因拆迁问题导致项目至今没有开工。上述《反映我市地块闲置未开发的情况说明》显示,该地块约定开工时间为2012年4月16日,后因地块未能按期交付,经报市政府同意,已延期开工时间至2013年4月16日,目前尚未到开工时间,不属于闲置土地。   闲置费用最高过亿   对于记者调查的三幅地块,常州市国土局均否认属于闲置土地。   对此,国内一家房地产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首先上述三幅地块均满足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条件,其次上述三幅地块也满足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的条件,所以上述三幅地块是不是闲置土地可想而知。“虽然国土局揽下了全部责任,说由于下水管道、拆迁等多种因素导致开发商迟迟不能动工,但以此认定这三幅地块不属于闲置土地,显然不具说服力,也不能根据开发商和地方主管部门签订的补充协议,认定项目就不是闲置土地。”   根据规定,闲置满一年地块可以收取20%的土地出让金作为闲置费用,保利地块按土地闲置办法征缴费用,应缴纳1.26亿元闲置费;元顺公司按照规定应缴纳0.852亿元的闲置费;而中海地块已经满足了两年未开发的条件,地方主管部门可以无偿收回。   但南京一位资深的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地方政府默许开发商延迟开发,也很容易提供合理的‘政府原因’。很多地方政府不会收取开发商的闲置费用,更不会轻易收回土地。”   政府主动揽责另有原因?   对于地方主管部门为何主动揽下开发商没有动工的责任,一家房地产协会的负责人对 《每日经济新闻》介绍说,“拆迁的问题在土地拍卖之前就应该解决,如果开发商因为拆迁问题迟迟没有动工,那么开发商和主管部门都有责任”。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土地财政目前还是很多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所以在遇到这些问题的时候,地方主管部门都会兜底承担相关责任。”   而江苏省房地产协会的一位负责人表示,“一些开发商之前由于拿地价格过高,导致楼面价很高,而现在整个楼市不景气,项目开发出来有可能亏损,这也是很多开发商迟迟不肯动工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