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奥地利最高商会组织—奥地利联邦商会,首次公布了一份涉及30家中国企业的“黑名单”,称这些企业是“虚拟企业”,警告本国企业防止被诈骗。 “对于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我们应该一分为二地看。有些确实是违法诈骗的企业,本身就是以诈骗为目的的,但是也有部分企业是被误列入的或者是其他方面的原因列入的。”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告诉时代周报。 据悉,此事已经在欧洲工商界引发了较大反响。然而,经时代周报记者了解,近年来随着对外贸易的剧增,国内一大批企业也同样遭遇欺诈,中国甚至成了世界上企业遭受欺诈行为最多的国家。 奥利地商会的“黑名单” 此次发布中国企业投资欺诈“黑名单”的奥地利联邦商会来头不小,在该商会的官方网站上,清楚地介绍其拥有会员超40万,且有不少政府要人出席商会活动的新闻,而奥地利驻华使馆亦明确将其列入经贸机构,准官方机构的色彩十分浓厚。 事实上,近年来中奥贸易增长明显,而奥地利联邦商会在其中居功至伟。根据奥方统计,1971年中奥建交时双边贸易额为2900万欧元,201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28亿欧元。仅今年的1-3月,奥地利与中国双边货物进出口额为22.5亿美元。截至2011年底,在华的奥地利企业已经达到427家(不包括香港和澳门),拥有600多个生产基地或者销售代表处。目前,中国是奥地利第十三大出口目的地和第八大进口来源国。 奥地利联邦商会1961年在香港设立经贸代表处,同时负责与中国大陆南部地区的经贸关系发展。1966年,中奥两国签署《经贸合作协议》,由此拉开了中奥经贸不断发展的序幕,是年,奥联邦商会就在北京设立了经贸代表处,奥地利经济界和企业界的目光开始聚焦中国的发展。1993年奥联邦商会在上海设立了经贸代表处,3年后奥驻上海总领馆正式建立。2000年前后,奥联邦商会又先后在广州设立经贸代表处,在成都、西安设立地区办公室,2004年又在沈阳设立地区办公室。迄今奥联邦商会在华已经设立了四个经贸代表处,三个地区办公室,覆盖了中国绝大部分省份。 据相关资料透露,奥地利联邦商会称,此次公布的中国企业“黑名单”,主要是依据本国企业的投诉以及一些中国企业可疑的经营行为。名单没有通过媒体发布,而是在商会系统内部广而告之,为的是给本国企业提个醒。 9月10日,时代周报记者致电奥地利驻沪总领事馆商务处,一名工作人员证实了“黑名单”的存在。据了解,上榜30家企业中至少包括北京恒联中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澳桥堡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天津金亿鑫化工有限公司、西安通欧进出口贸易公司等。另外这些企业既有注册在广州、珠海、天津等沿海地区的,也有注册在河南、陕西等中西部省份的,还有一些企业在香港注册,覆盖面较为广泛。 据时代周报了解,上述提到的昆明澳桥堡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确实存在较大欺诈嫌疑。一位不愿具名的该公司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家代理公司自称可为客户的货物出口各国提供最佳的航运、空运路线以及报关完税、代买保险等一系列服务,但实际上,他在该公司从未见过任何产品,“而且在客户的货物中转方面也没有其宣传的那样完善。” 不过,针对此次奥利地发布的“黑名单”,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王志乐认为,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有些企业确实是违法诈骗的企业,本身就是以诈骗为目的的,对于这样的企业,我们要坚决反对、依法查处,避免此类事件干扰中国与他国贸易发展的主流。因为随着中国‘走出去’的企业越来越多,中国境外企业已经成为一个整体形象,个别害群之马会破坏中国企业在海外的形象,对大多数合法经营的好企业也会造成不良影响。而对于被误列入或者被恶意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要积极申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近两年中国企业在海外被列入类似“黑名单”的案例不少。正如王志乐所述,其中一些企业是因为自身经营不规范的原因,但是还有一些则是因为国外对中国企业的过度警惕或出于政治考虑而排斥等方面的阻碍。 譬如,2009年,中铝斥资195亿美元增持力拓股份最终流产,即是因为澳大利亚对中国企业的过度警惕。“害怕中国企业,或者说出于政治因素的考虑确实是中铝上‘黑名单’,并最终导致增持流产的原因。”胡星斗说。 98%企业海外曾遇欺诈 对于中国的企业而言,确实存在因为欺诈而上“黑名单”的情况。然而,据时代周报记者了解到,中国企业本身就是外贸中欺诈行为受害最多的国家。 9月10日,来自安徽一家纺织企业的负责人刘经理向时代周报记者讲述了其遭遇过的外企欺诈行为。 2010年,刘经理所在的公司接到一个韩国企业一笔价值300万元的服装订单后,马上组织生产。“当时,韩国客户要求把商品标签的生产地写为‘泰国制造’,说这样会降低关税。”抱着为对方着想的想法,刘经理按要求货品全部写成“泰国制造”。 结果正是因为这个细节,让刘经理经历了“一生中到目前为止最惨痛的教训”。刘经理的公司发货以后,韩方不付钱并且要求退货。虽然刘经理难以接受,但是一时也只能接受退货的局面。 这时问题出现了。由于商品标签上写的是“泰国制造”,而自己的提货单上写的是“中国制造”,虽然提货单还在中国企业手中,但由于标签生产地与提货单上面写的“中国制造”不符,无法退货。虽几经申诉,韩国海关方面就是不给退货。最终,这笔货物认定为“无主货物”,并以低价予以拍卖。 此前,时代周报记者在浙江台州、温州采访造船企业时,不少企业的负责人也向记者表述过类似遭遇。“不少船已经造好了,可是那些外企却跑单了,结果几千万的船只能砸在自己的手里。”浙江海昌造船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杨绍顺说。 类似事情同样发生在其他产业领域。今年4月,上饶市检验检疫局公布了由该部门查出的一起进口铜精矿商业欺诈案例。 据了解,该批货物由某公司向上饶检验检疫局报检,货物采用23个集装箱从原产国罗马尼亚的康斯坦萨港运抵上饶无水港,拟用于铜冶炼及深加工。境外公司装运前品质证书证明货物主含量为:铜22.7799%,金6.6093克/吨,银306.653克/吨,经检验,实际为:铜6.63%,金2.89克/吨,银91.2克/吨。矿的“含金量”一半都不到,属典型外贸欺诈事件。 事实上,上述情况并非个案。据商务部的数据显示,2005年以前,中国出口企业因为外国进口企业赖账而发生的损失已经超过了1000亿美元,此后每年都以150亿-170亿美元的数量递增。 此外,2011年5月全球风险咨询企业Kroll公布一份报告显示:98%的中国被调查企业在去年至少遭受过一次欺诈行为,中国已经超越2009年位居榜首的巴西,成为企业遭受欺诈行为最多的国家。 而Kroll公布的2010-2011年度《全球反欺诈年度报告》还显示,中国遭遇的欺诈行为有44%是由供应商和客户实施的,而对合作伙伴、客户进行过尽职调查的中国企业数量比例为38%,远低于全球平均50%的水平。报告还特别提到,对中国企业赖账的企业欧美占五成以上。 “国际投资环境已经越来越复杂,也越来越规范。打算‘走出去’或者已经‘走出去’的企业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现状,既要严格遵守国外法律,履行社会责任,又要高度提高警惕,因为国外的诈骗也是不胜枚举,中国企业也要提防在海外遭遇诈骗等事件。”王志乐说。 杜绝双面欺诈 业内人士提醒说,在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的今天,中企“黑名单”无疑敲响了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新警钟。 的确,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步伐近两年明显加快。商务部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中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17个国家和地区的2407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对外直接投资达到了422亿美元,同比增长了52.8%。 商务部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张国庆对此表示,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无论是规模还是质量水平都上了新台阶。这个巨大的境外企业群体积极开展与驻在国的投资合作,为当地经济、社会、民生和产业发展做出了贡献。 “但另一方面,我国企业在境外发展,面对的是一个截然不同的市场条件和差异很大的国别环境,如何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生存发展并与当地企业和谐相处,企业的成功经营是一个方面,企业的文化建设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我国境外企业的文化建设与之相比,尚有不足与差距,亟需充实内涵、提高素质、注重建设、加强引导。”张国庆说。 “对于中国企业来说,首先是应该把自己的事情做好,遵纪守法是第一位的,欺诈行为在任何国家都是不容许的。另外,企业一定要注意各项细节,熟悉对方国家的法律规范。如果碰到欺诈行为,则应该尽快诉诸法律。”胡星斗说。 事实上,中国企业在海外的形象等“软实力”,也日益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今年5月,商务部、中央外宣办等六个部门和全国工商联联合下发了《中国境外企业文化建设若干意见》。这是我国发布的第一份以境外企业文化建设为要求的工作指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