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微软公司起诉北京两家企业擅自安装并使用了其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商业软件,索要人民币1000万元赔偿。今天上午,此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企业认为,微软公司以推算的方式计算损失,提出天价索赔要求不合理。 据微软公司起诉称,去年9月,微软发现两被告铭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铭万智达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铭万信息大厦的总部以及其全国各分公司的相关计算机上,非法复制、安装并使用了Microsoft Windows、Microsoft Office等微软商业软件,侵犯了其著作权。为此,微软公司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约1000万元。 两名被告方在法庭上反驳称,微软公司通过“推定”的方式计算损失金额,提出天价索赔,既不科学也不合法。 据被告方称,去年11月9日,微软公司版权事业部曾要求其购买过微软公司的各种正版软件,并承诺在3个月时间内能够采购微软公司正版软件,则不对其进行法律诉讼。随后,被告与微软公司签订了购买100万元正版软件的合同。但在正版软件未能到货前,微软公司突然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采取了证据保全措施。“微软公司此举是违反自身承诺的极为不妥的、处心积虑做出的行为。”同时,由于微软公司对被告公司现场抽查的比例并不大,不能以此推定公司电脑全部安装了涉案软件,且其主张的索赔金额明显高于正常的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