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江之滨的沿河大道358号,一幢14层的灰白色大楼巍峨矗立。 这里是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下称武汉天然气公司),一个庞大的城市地下王国的主人——其拥有并运营的5000余公里地下管网,足以将整个武汉市域环绕五圈。 西部地区的天然气在高压管道中奔流数日,抵达武汉南部的远城区江夏,再通过城市地下管网的输配,进入市民家庭、企业、商场与汽车加气站。 挟特许经营权之利,占据当地95%的天然气市场份额的武汉天然气公司,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这个城市的能源结构——武汉天然气公司用户超过100万户,全市约1.5万辆出租车中,逾70%已经“油改气”;284家大中型工业企业以天然气作为主要能源。这个格局的起点是在2004年底,武汉市的主要供应气源——重庆忠县至武汉的忠武输气管道通气。短短七年间,武汉市的天然气用户从50万户增至120万户。 与用户数量一样飞速增长的,是公司利润。武汉天然气公司在通气第二年的2006年就进入盈利期,2011年该公司的利润达到4.67亿元。审计报表与年报数据显示,该公司在2006年至2011年五年间的利润总额已超过10亿元。 与此相比,该城市天然气利用项目的工程总投资不过10.4亿元。在主体工程投资成本已经收回的情况下,这意味着,此后剩余的42年特许经营权期限内,且随着供气量的逐年递增,武汉天然气公司的利润将持续增长。 在不断上涨的垄断利润背后,数百万武汉市民对与其利益息息相关的定价程序并不了解。不透明定价,造成争议发生,亦为改革所指。 筑巢引凤 2004年底,是武汉燃气发展史的一个分水岭,随着城市第一户居民用上忠武线输送的气源,武汉从此进入天然气时代。此前,全市的管道燃气气源以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和液化石油气混空气为主。但这些气源的生产及输配成本高,污染大。因此,引入更加清洁、热值更高的天然气成为大势所趋之举。 武汉的燃气市场长时间由武汉煤气公司、武汉管道煤气公司、武汉市煤气工程建设公司三家国企瓜分,在经营上依赖财政补贴与用户集资款(即向用户收取报装费),效率低下,且存在跨区经营、相互竞争的行为,造成重复建设。 为此,武汉市一直希望引入外资,通过市场化运作既减轻财政补贴压力,同时也能改造城市燃气基础设施,改变国有燃气公司的经营机制。 2000年,原湖北省计委正式对外发布招商公告,项目拟由武汉方面与外商组建中外合资企业作为项目法人,承担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 项目获得原国家计委立项后,从2001年8月开始,武汉市先后与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00003.HK,下称中华煤气)、美国联合能源公司等外企接触,其中合资谈判进入实质性阶段的是中华煤气。拥有百年历史的中华煤气,为香港联交所排序第三的上市公司,也是香港唯一的城市管道燃气公司。其固定资产约150亿港元,股票市值约为600多亿港元,董事局主席为香港恒基兆业地产集团董事局主席李兆基。 一位原武汉天然气公司的中层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合资公司成立后,香港方面派来五六名高管,担任总经理、分管财务的副总与工程总监三个要职。双方的大致分工为:武燃方面只管人事,港方管运营、财务和工程。中华煤气把全新的管理模式带进了公司,比起原来的国企明显更为规范。 “逢听必涨” “天然气公司定价调查的用户是中高收入者,低收入家庭怎么用得起?” “与上海、南京等城市比,武汉的居民收入水平排名靠后,但天然气当前每立方米2.4元的价格处于较高水平,这种情况是不太协调的。” 2005年4月8日,在天然气价格听证会上,面对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2.4元/m3的报价,社会各界的代表纷纷质疑——四个月前,忠武线已正式通气,武汉的民用燃气正式步入天然气时代,此时解决定价问题日趋紧迫。 在与会代表齐声喊“降”的局面下,听证会首次打破了“逢听必涨”的历史。武汉民用天然气价格最终以2.3元/m3落定,双方皆大欢喜。 但一些专业人士认为,由于信息不对称与专业壁垒,虽然代表们尽力争取,实际上对这个看似公开的定价过程中的关键细节却是一知半解,听证会对价格调节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 当年武汉与周边省会城市每立方米民用天然气的到户销售价对比为:郑州1.6元、合肥2.1元、南京2.2元、上海2.1元、杭州2.4元、长沙2.27元,而武汉为2.3元。 天然气从产出到终端需要经历生产、输送和配送的过程,其主要流程是天然气生产商通过管道输送到城市门站,然后由城市门站配送给终端用户。和这一流程相对应,天然气价格在不同阶段分别被称为出厂价、门站价、销售价。门站价即城市天然气运营商向上游生产商的购气价格,销售价是其向终端消费者的售气价格。 据国家发改委的批复,前述武汉周边省会城市当年每立方米的门站价分别为:1.14元、1.23元、1.27元、1.31元、1.32元和1.18元,而武汉仅为1.09元。 由此,上述周边城市民用天然气的“加价”分别为:0.46元、0.87元、0.93元、0.79元、1.08元、1.09元,而武汉为1.21元,“加价率”达到111%。在听证会上,代表们曾提出,“上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比武汉高近一倍,天然气价格却只有2.1元/m3,比武汉还便宜。” 原湖北省计委对该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显示,这个工程总投资10.39亿元、达产输配气规模12亿m3的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达产年份的平均天然气建议售价仅为1.508元/m3。具体的销售价格则由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后另行发布。之后,基于以上基础制定的听证会价格,跃升为2.4元/m3。 “2.4元的定价,是在2009年武汉供气规模达到12亿m3的基础上制定的,那时天然气价格才能‘保本微利’,2009年以前都是亏损经营。”时任武汉天然气公司董事长张民基当时公开解释。 但这个解释与该公司分管财务的高管的公开说法不一致。武汉天然气公司来自中华煤气方面的总会计师高成华,2006年曾向行业杂志《中国总会计师》透露,2005年,该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6亿元,据测算,公司2006年就将扭亏为盈。 武汉天然气公司的审计报告与年检信息,印证了高成华的说法:2004年12月正式通气,2006年即开始盈利,当年的利润总额为2546.3万元。此后,公司盈利的能力年年增长,2007年至2011年的利润总额分别为4719.2万元、8749.7万元、2.31亿元、2.25亿元、4.67亿元。由此,合资公司从2006年至2011年的利润总额达10.82亿元。 高成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还透露,在项目开始之前,他们已经和当地物价局进行了差不多两年的艰难谈判,“第一次定价很重要,一旦定了价,以后就很难再调了。” 定价细节未公开 大多数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并不了解第一次定价的详细依据,也不知道在此前燃气公司与物价部门曾经进行的“艰难谈判”。 燃气的定价基础是成本核算。2004年8月,武汉市物价局的产品成本调查队曾对当时尚未通气的武汉天然气公司进行成本监审,认定该项目总投资19.17亿元,以此为基础上报湖北省物价局,后者在此基础上,对企业提出的定价成本剔除了4342.94万元。 “在成本监审时,这个项目的总投资并非按10.82亿元的新增投资计算,而是将中低压管网存量资产也计入了。”武汉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处处长王德华时任该项目成本调查负责人,他在电话里对《财经》记者解释,注入合资公司的国有存量资产也需回收此前的投资,这也是2.3元/m3 批复价格与工程可研报告中提出的平均售价1.508元/m3存在差异的原因。 然而,对国有资产存量是否需通过加价回收,业内存在质疑。曾长期在原武汉市煤气工程建设公司和武汉市管道煤气公司任中层的张学逊披露,武汉市历史上的中低压管网资产并非由国家投资,而是由管道气用户通过交报装费的方式集资修建而成。 张学逊向《财经》记者介绍,像很多其他城市一样,武汉市的中低压管网建设长期面临政府投资不足的现象。故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武汉市的管道煤气运营企业按惯例向用户收取报装费来弥补资金不足,收费标准从每户数百元一路涨至如今的每户2300元。 据其提供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书、原市计委关于工程概算的批复等,这些价值8.39亿元的中低压管网存量资产,建设资金全部来源于用户集资费(即报装费)。以汉口一期工程为例,据《武汉市汉口煤气厂一期工程基建财务决算报告》,截至1990年3月底,该单位累计收取用户集资费6141.4446万元。用户缴纳的报装费通常被分为两块,一半用于修建位于城市街道地下的中压管网,一半用于修建居民社区范围内的低压庭院管网,不同压力的两级管网交会于居民区与街道之间的调压站。 张学逊介绍,建设单位收取报装费6141.4446万元,并将其中的3137.809万元纳入中压管网工程,但实际投资额仅2927.58万元,盈余210.229万元。而所收6141.4446万元报装费与3137.809万元中压管网工程投资的差额3003.637万元,是修建低压庭院管网的费用。因此,整个汉口一期工程的中压管网和低压庭院管网,全部都是依靠用户缴纳的报装费修建而成。 “存量资产本来就是市民集资修的,怎么能再次列入气价成本二次收费?”张学逊说。 不仅存量中低压管网资产,武汉天然气公司新修中低压管网时,也利用了报装费。该公司2006年度与2007年度审计报告中的“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栏显示,该公司燃气管道工程建设成本分别为1.34亿元和1.14亿元,但收取的报装费达2.33亿元和1.7亿元。 武汉市推广使用天然气的过程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是将现有管道燃气用户使用的其他气源替换成天然气,第二步是新建管网、将天然气大力推广至新用户。因此,首次定价时的参考标准,是以天然气与其他气源经济性比较,即用户在获得相同热值的情况下,使用天然气的付费不能比原有其他气源高。这也是其他城市常见的定价准则。 事实上,从2004年开始,武汉各大主流报纸就开始罗列武汉市民当时使用的各类气源的单位热值,以及折算成天然气的价格,以证明改用天然气的经济性。有听证代表也据此走访市民,测算其以天然气替换现用燃气是否更省钱。 参与听证的武汉市政协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保险系主任刘冬娇曾对27户使用空混气(液化石油气掺入一半空气)的居民做过入户调查,发现居民从空混气到使用天然气,支出基本持平及略有下降。理论上推算,根据热值有关理论,从空混气替换到天然气是最划算的,其他燃气如人工煤气、管道液化气、瓶装液化气替换到天然气的支出可能会略有上升。但即便工作做到如此之细,专业隔阂也让她无法察觉热值数据中的问题。 在相关单位提供给《武汉晨报》的信息中,人工煤气的单位热值为3200大卡/m3,天然气为8000大卡/m3,人工煤气的价格为1.1元/m3。因此,天然气的单位热值是人工煤气的2.5倍,亦即,用户需要购买2.5m3人工煤气才能获得与1m3天然气相同的热值,这些人工煤气需要支付2.75元,而武汉天然气公司当时在该报公布的天然气预计价格是2.5元/m3。据此,在获得相同热值的情况下,用户改用天然气要节省0.25元/m3。 一位熟悉定价规则的业内人士指出,与其他常用燃气价格挂钩,这一计算方式本身是对的,但向媒体提供的热值数据却有问题。他解释说,燃气在燃烧时分为内焰和外焰,分别对应其低位热值与高位热值。据国家的相应规定与行业惯例,以其所能提供的低位热值作为定价依据。 按照现行的《城市煤气设计规范》中规定的国家标准,人工煤气的低位热值必须大于3500大卡/m3,而非公布的3200大卡/m3。 另据国家发改委批复,忠武线天然气的年平均高位热值不低于31.4兆焦(约为7511大卡)。而据行业经验,低位热值一般为高位热值的90%,照此计算,武汉天然气的低位热值约仅为6760大卡/m3,与公示的8000大卡/m3有着不小差距。 由此,天然气的单位热值应仅为人工煤气的1.93倍,而非公开宣称的2.5倍。亦即,用户仅需要购买1.93m3人工煤气就能获得与1m3天然气相同的热值,用户仅需要为这些人工煤气支付2.12元/m3,而非2.75元/m3。若按单位热值比较法,天然气价格应至少低于2.12元/m3。 公司高管被调查 汉港合资的武汉天然气公司的股份结构中,除其母公司武燃集团、中华煤气以外,还有一家公司广州恒荣,三家分别出资2亿元、1.96亿元、400万元持有50%、49%、1%的股份。 广州恒荣于2002年11月成立,注册资本为2200万元,股权结构为:李兆楠出资1980万元占股90%,陈桂芳出资198万元占股9%,胡浩军出资22万元占股1%。据《财经》记者了解,李兆楠正是中华煤气董事局主席李兆基在内地的胞弟,陈桂芬系李兆楠之妻。 李兆楠的内地身份,使中华煤气事实上通过广州恒荣,绕过49%的政策红线,实际控制了合资公司50%的股权。以类似股比,中华煤气与广州恒荣还通过组建相应的合资公司获得了南京、济南与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区的特许经营权。 至于自然人胡浩军,其身份证代码信息显示,其为湖北武汉市江岸区人,对应派出所应为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西马街派出所。但《财经》记者多方查证显示,此人是一个并不存在的“隐形人”——据西马街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文件,在该辖区并无姓名为胡浩军、身份证号码为420102690201247的人员。户籍信息显示,武汉市共有七位名叫胡浩军的人,但无一人的出生年份为1969年。 由于合资公司的利润不断攀升,李兆楠夫妇和“胡浩军”在武汉项目获得的红利估算近千万元。 武汉天然气业的异动,引起了有关调查部门的注意。 据《财经》记者信源,2011年5月7日,武汉城投集团董事、工会主席、曾任武燃集团与合资公司董事长的张民基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当年10月20日,其被正式免职。在张被带走的七天后,武汉市城管局分管燃气行业的副局长曾环胜亦被带走。 接近案情的人士确认,张民基被纪检部门“双规”,事关天然气合资项目,为此,中央有关部门曾专门来到武汉燃气集团调取相关资料,目前该案已被移交至湖北省检察院。但案情是否涉及天然气定价,尚未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