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严格控制土地储备规模和金融风险

12-03 加固行业网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央行、银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进一步严格控制土地储备总规模和融资规模,防范金融风险。   在当前土地储备制度下,地方政府建立的各类土地储备机构已成为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后的又一个风险凸显点。各类土地储备机构从成立之初就备受争议,这种机构成立之初就是一个“二道贩子”,即:利用政府垄断土地市场的权力从农民手中低价收购土地,然后再高价卖给开发者,从中谋取暴利。这类机构的正面作用在于,政府借助这个平台可以整合、规范土地出让使用行为,防止土地市场乱象。但同时一些负面作用也暴露无遗:成为政府独家垄断土地市场的平台,使得土地市场越来越不活跃,价格机制在垄断下彻底失灵,价格不能反映农民卖地的真实价值;使得政府借助这个平台从中谋利太多太大,甚至成为腐败产生的温床。更应该引起高度关注的是,土地储备机构平台成为继地方融资平台后又一个金融风险较高的潜在爆发点。   风险点主要在于储备土地自身带来的风险。一些土地储备机构不顾市场需求盲目收购储备土地,而且,储备收购资金从银行大量贷款,随着房地产调控越来越紧,房价走高预期下降,转手卖地收入不能覆盖利用贷款高价收购储备的土地成本,必然出现贷款难以偿还问题,最终不排除酿成贷款风险。   更有甚者,一些土地储备机构以土地储备名义融资用于非土地储备业务,混淆土地储备概念。一些土地储备机构,被地方政府当作融资工具,被迫偿还其他债务,实际上成为政府第二融资平台,导致一些土地储备机构负债率过高,一旦资金链条断裂,不排除发生金融风险。特别是在地方融资平台融资收紧后,有些地方政府以大量土地储备为抵押、为诱饵,吸引众多银行纷纷介入给其发放贷款,部分贷款并没有用在土地储备上,而是挪作他用。最终使得土地储备融资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金融风险凸现出来。同时,部分地区土地储备操作不规范,入库土地产权关系不够清晰,竟然通过下设机构或挂靠工程建设机构从事房地产开发并融资负债累累,给土地储备机构带来连带债务风险隐患。   而一些金融部门对待土地储备贷款风险的警惕性要远低于地方融资平台风险,错误认为土地储备贷款只赚不赔,并且是政府的储备平台,安全性不容置疑。但是,从中央政府解决地方融资平台“谁举债谁偿还”的思路看,中央政府是不会兜底地方政府债务的。况且,土地储备机构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私生子”,可能连地方政府也不会为其兜底债务。因此,金融机构对于土地储备贷款风险千万不能放松警惕,建议对存量贷款风险进行排查之前,暂停新增贷款;对确有风险隐患的,一定要提前采取保全措施。   与此同时,需要对土地储备制度进行深刻反思。这种土地储备的做法与市场配置资源的机理相悖,从长远看,应逐步实行更加市场化的土地买卖制度,真正发挥市场规律,发挥价格杠杆作用,而不是储备垄断土地。从减少中间环节和交易成本看,应该让土地最终使用者与土地使用权出让者直接对接。因此,现行土地储备制度应该慢慢退出历史舞台。   而从当前防范措施看,要严控土地储备总规模和融资规模;土地储备融资要专款专用,防止被挪用;土地储备平台不能为其他融资行为提供便利,不得用于为土地储备机构以外的机构融资担保。关键措施是,土地储备机构确需融资的,应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统一管理,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统一政策。根据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核定土地储备融资规模,按财政管理级次逐级上报至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向土地储备机构核发年度融资规模控制卡,明确年度可融资规模,银行等融资贷款金融企业在此融资规模内考虑贷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