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5月19日凌晨消息,Facebook股票现已在纳斯达克上市交易,如果其股价持平在每股38美元的IPO(首次公开招股)定价,那么将可筹集160亿美元资金,收盘价越高所获收益也将越高。而在此以前,Facebook用户已经就隐私权问题针对该公司发起了一项新的集团诉讼,索赔150亿美元。 这项集团诉讼是Facebook用户向加利福尼亚州圣何塞联邦法庭提起的,将2011年和2012年在全美各个法庭发起的21桩诉讼案合并到了一起。所有这些案件都与“互联网追踪”行为有关,也就是Facebook在其用户注销以后仍追踪其互联网活动。 Facebook已经对这项诉讼作出回应,否认了这项指控。Facebook发言人表示:“我们认为,这项指控毫无价值,我们将积极展开辩诉。” Stewarts Law Partners是代表这项集团诉讼的法律事务所之一,该事务所律师大卫·斯特莱特(David Straite)发表声明称,他们还正寻找方法来让美国以外的Facebook用户也参与到这项集团诉讼中来。 以下是这桩诉讼案中一名原告提出的指控内容: “原告戴维斯是Facebook用户,在集团诉讼期中拥有一个活跃的Facebook账户。在Facebook安装了追踪cookies的电脑上,原告戴维斯曾在注销Facebook账户以后访问其他网站内容。Facebook并未遵守其隐私权政策的规定,而是拦截了原告戴维斯的电子通信内容,并对其注销后的互联网使用进行了追踪,而原告并未同意在注销以后被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