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已累计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筹措资金3000多亿元。这笔资金是否真正解决了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审计署今天发布的公告称,改造工程还存在47%的项目未完工、有的项目监理不到位等问题。 审计署行政事业审计司司长刘正均今天说,2009年4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对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加固改造、迁移避险。为了确保校舍安全工程的质量和效益,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河北、甘肃等18个省区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54个县2009年至2011年工程规划、建设进展、工程质量以及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18个省及54个县认真落实国务院校安工程实施方案,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各地在校安工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校舍安全改造任务还很艰巨,截至2011年年底,还有2.69亿平方米(占47%)校舍的改造任务需在以后年度继续实施,审计还发现17个省有1623所中小学的D级危房未及时拆除。 二是各地校舍加固改造工程实施进度不平衡,截至2011年年底,54个县加固、新建校舍仅占3年规划的46%、52%。 三是个别项目在执行基建程序、监理和竣工验收制度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四是部分地区工程投资到位不及时。截至2011年年底,13个县的650个项目因工程资金到位不足拖欠工程款1.58亿元。重点审计的54个县中,9个县的有关部门将工程专项资金4057.06万元挪用于规划外项目建设等;6个县的有关项目建设单位将工程专项资金315.53万元挪用于建设幼儿园、购买设备等。 此外,审计还发现,有17个省存在部分民办中小学校舍未进行排查鉴定问题,涉及校舍9483栋;18个省已鉴定为存在安全隐患的民办中小学校舍中有超过一半未纳入校安工程规划,涉及校舍6727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