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联合印发了全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总体方案。新疆纳入总体方案病险水闸291座,总投资60.46亿元,其中大型水闸27座,投资19.15亿元;中型水闸264座,投资41.31亿元。 水闸作为调节水位、控制流量的水工建筑物,具有挡水和泄(引)水的双重功能,起着防洪排涝(挡潮)、灌溉供水、水资源调控、改善水环境等作用,是我国水利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大中型水闸7000多座,但现有水闸大部分建于20世纪50至70年代,部分水闸老化失修严重,影响防洪、排涝、挡潮、引水等功能的正常发挥,亟需进行除险加固。 2011-2012年国家发改委已安排新疆中央预算内投资2.4亿元,用于6座大型水闸除险加固建设。新疆发改委会同水利厅将进一步加快病险水闸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投资,促成纳入总体方案病险水闸早日得到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农牧业生产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根据中央投资规模,对湖南、山东、内蒙古等37个省、区(计划单列市)和水利部直属6委1局的2622座病险水闸纳入《总体方案》进行除险加固,规划总投资449.2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