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玉林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任务为54座小(1)型水库和234座小(2)型水库,针对项目多、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我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扎实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到目前为止,54座小(1)型水库已全部完工,178座国家重点小(2)型水库和56座普通小(2)型水库开工,其中82座国家重点小(2)型水库已完工;小(1)型水库项目累计下达资金24772万元,小(2)型水库项目累计下达资金23467 万元。 加强施工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为做好应对数量繁多、规模狭小的小(1)、(2)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项目,合理利用建设队伍资源和管理资源,把有限的建设力量和管理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全市7个县(市、区)建立以项目所在地政府对所属全部小(1)、(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负总责的行政首长负责制,以加强对病险水库工程施工的管理。 严格水利建设市场准入机制,严把工程质量关。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由专门的水利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站管理,严把设计、监理、施工方资质管理,从勘察设计、招投标,到工程实体建设、工程监理,再到工程使用验收、竣工验收,层层把关,对每个环节中发现的不足之处立即下令整改,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 成立单一项目法人机构,实施项目建设负总责制。为统一管理,保障小(1)、(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顺利实施,各县(市、区)水利局都成立一个专门项目法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对项目的质量、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责。并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互相沟通,协调处理各方矛盾,有效解决项目征地用地、交通等实际问题。 实施打捆招标、压证管理和单一监理负总责制。全市小(2)型水库项目建设按自治区水利厅要求实行打捆招标,对项目经理实行压证管理,一个县(市、区)的小(2)型水库项目只由一个监理单位负责,允许只配备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和满足业务开展要求的监理人员。避免监理层表面上多而乱,监理跟踪不到位的现象出现。 落实在建工程应急预案,确保工程安全度汛。目前进入汛期,我市严格按照自治区水利厅的要求,督促各建设单位制订防汛应急预案并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多次检查督查,确保防汛抢险物资齐备、抢险人员落实到位,要求各方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保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又稳又快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