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检察院21日向媒体通报说,在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中被立案侦查的16人内,已有5名医院正副院长、4名科室主任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另外7人被依法取保候审。 被逮捕的9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是南山医院院长张某某、横岗医院院长孔某某、坪山医院院长蔡某某、光明医院院长苏某、西丽医院副院长王某某、市妇幼保健院放射科主任曹某某、市三医院口腔科主任李某某、宝安医院药剂科主任张某某、坪山医院药剂科主任黄某某。 深圳市检察院反贪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4月,深圳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根据举报,查办了深圳市妇幼保健院设备采购方面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涉嫌受贿犯罪的4名医疗管理人员和3名行贿人被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医疗设备、耗材和药品采购领域的商业贿赂现象带有普遍性,牵扯出不少医院的主要负责人或科室负责人有受贿问题。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和福田区委迅速组成了“5·14”专案组,经过初步调查,6月7日、8日,检察机关对涉嫌受贿的深圳市、区共13家医院的16 名管理人员立案侦查,其中包括正、副院长9人,相关科室负责人7人。加上4月份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的4人,检察机关已对医院管理人员共立案侦查20人,对涉嫌单位行贿和个人行贿的5家公司及7名责任人立案侦查。 6月中旬,涉案的5名正副院长、4名科室主任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情况,检察机关对7名犯罪嫌疑人在立案后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这7人均认罪态度好,能够主动交代问题,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调查,有的属于主动投案自首,有的是受贿数额较小、犯罪情节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