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垃圾分类试点将于9月全面启动,其中对“专袋投放”和“垃圾不落地”试点的处罚分别设置1个月和3个月的缓冲期,这是记者从广州市城管委近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的。 广州市城管委总工程师鲍伦军表示,鉴于垃圾分类政策的执行效果和可操作性,在缓冲期内,对居民家庭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厨余垃圾的行为,将以劝导为主,暂不作处罚,之后将视情况执法。 据悉,广州市将投入4亿多元作为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资金,用于垃圾分类器具车辆采购、各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补贴、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前期工作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办公室专项经费等事项。 广州市城管委表示,9月份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后,将对“按袋计量”试点采取日检查、月公布、季奖励的方式,将居民投放准确度以及垃圾减量与积分挂钩,以实物或现金形式给予奖励。 对于各个试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不按规定设置分类垃圾收集容器的、没有正确做到垃圾分类和没有在指定位置投放垃圾等违规行为,都将按照《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予以处罚,而只有城管执法人员具备执法处罚职能。 按照处罚标准,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对个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