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政府足额补齐取消药品加成20家医院

11-07 加固行业网

  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祖林昨日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昆明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意见》),决定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意见》,在全市10个县(市)区的20家公立医院启动改革试点工作。   20家公立医院启动改革   《意见》提出,改革试点工作将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在改革医院补偿机制及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方面取得突破。通过综合改革,有效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使次均门(急)诊费用和次均住院天数得到降低。在确保县级公立医院收支平衡的同时,力争使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总费用增长控制在上年度的14%以内,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患者和居民满意度提高到95%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意见》明确,在安宁、呈贡、晋宁、富民、宜良、嵩明、石林、禄劝、寻甸9个县(市)区列为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的基础上,把东川区确定为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今年内,10个县(市)区的20家公立医院全面启动改革工作。各县(市)区的改革试点分别是:安宁市的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云南昆钢医院,呈贡区的人民医院,晋宁县的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富民县的人民医院,宜良县的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嵩明县的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石林县的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禄劝县的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寻甸县的人民医院、中医医院,东川区的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医院。   “取消多少,补偿多少”   《意见》明确,政府要给予县级公立医院经常性补助的投入,对医院在编在职人员,每年人均补助经费不低于2万元,并随各地财政收入的增长,加大人员经费补助。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两条途径予以补偿。所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取消多少,补偿多少”的原则,由中央、省、市、县(市)区财政给予足额补助;对住院取消“以药补医”所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每人每天增加20元的住院诊察费给予补助,参保人住院补助资金从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全市建10个县域急救机构   《意见》明确,服务价格的调整与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进行。对于其他重点突破的工作目标,《意见》要求,各改革试点县要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力度,到“十二五”期末,县级公立医院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要达到35%以上。在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中,要建立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每个县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以县级医院为中心,全市要建立10个县域急救机构,并且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率要达到50%以上,   会议强调,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是一项惠民、利民、便民的举措,10个县(市)区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各地要努力提高县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切实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通过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努力减轻患者负担,切实做到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公立医院得发展。   会议决定,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