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的朵朵挥舞着胳膊,像一团绿色的火焰,晃悠悠地撞进徐小米的怀里。 小米今年也才13岁,但她俨然是一位颇有威信的姐姐。朵朵正处在换牙的年纪,喜欢用手指摸发痒的牙床。别人劝阻都不管用,只有听到小米的喝止,她才会乖乖把手指从嘴里拿出来。 徐小米并不是普通的孩子。她和朵朵生活在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但与朵朵不同的是,她是一名“打拐解救儿童”。这意味着,她可能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人口贩子却将她带到了别处。最终,公安部门的“打拐”行动,将她从买方家庭中解救出来。 在深圳市福利中心,这样的孩子有10个。因为找不到亲生父母,他们无法回到原来的家庭,被安置在这里。 根据民政部去年公布的数据,在2010年到2011年公安系统开展的打拐专项行动中,共解救被拐儿童13000余名,未找到亲生父母的孩子约12100名。也就是说,仅有不到十分之一的被拐儿童能够回到父母身边。 那么,剩下的孩子怎么办? 打拐之后的难题 在唐荣生看来,将打拐解救儿童一律送往福利院,固然能够让买方“人财两空”,但也并非万全之策。事实上,他至今也不认为,福利院是这些孩子的最佳归宿 2000年,未满一岁的小米被公安部打拐办解救,随即被送到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也正是在这一年,公安部出台了“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适用法律和政策有关问题的意见”。 其中规定:“对于被解救的儿童,如买主对该儿童既没有虐待行为又不阻碍解救,其父母又自愿送养,双方符合收养和送养条件的,可依法办理收养手续。” 意见还表明,对于不符合“买主收养”条件的打拐解救儿童,则“依法交由民政部门收容抚养”。 尽管小米进入中心时,适逢意见出台,但她并没有被送回买方家庭。在她之后,被送至深圳市福利中心的9个孩子也是如此。 随着“打拐”行动渐入高潮,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向“买主收养”规定提出质疑。人们认为,这一规定看似充满人情味,却有纵容买方市场之嫌。法律界人士也纷纷表达了反对意见。 遭到质疑后的政策,在出台10余年后转变。2011年7月,公安部要求各地今后对发现的被拐的儿童要一律解救,送福利院来临时安置。目的正是“萎缩买方市场”。 强硬新政的出台,令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唐荣生多少有些庆幸之感。几年前,他考虑将打拐解救儿童送回符合条件买方家庭,但最终还是“打住了”。 “说不该送的人很多,说该送的人也不少。”他回忆。一方面,买方“父母”也不断打电话、发短信给他,苦苦哀求。另一方面,几个打拐解救的孩子,也表现出对买方“父母”的强烈思念。他们未谙世事时就被拐卖,已然将买方家庭当成了自己真正的家。 如果唐荣生当初没有顶住压力,坚持把孩子留在福利中心,那他的做法就与新政背道而驰。 但在深圳之外,打拐解救后,又重回买主家庭的孩子并不少。 据媒体报道,新规出台前,成都、昆明、东莞等地都出现过买主“父母”继续抚养打拐解救儿童的案例。但新规实施之后,他们抚养打拐儿童的权利是否会被剥夺,尚且不得而知。12月30日,法治周末记者向公安部发去采访函,但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复。 在唐荣生看来,将打拐解救儿童一律送往福利院,固然能够让买方“人财两空”,但也并非万全之策。事实上,他至今也不认为,福利院是这些孩子的最佳归宿。 令他头疼的徐小米就是个例子。前不久,这个叛逆的青春期女孩和朋友一道,偷偷将福利院的一辆单车推出去卖了。 福利中心老师少,孩子多,要像普通家庭那样教育孩子,自然力不从心。而对于老师们的教育,小米也很难听进去,甚至多有“不服”。要走进叛逆少女的内心世界,显然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与精力。 唐荣生认为,只有被真正的家庭所接纳,小米可能才会有好的改变。但这却并不容易。 “退而求其次”的寄养 尽管深圳已尝试寄养,但从全国范围来看,打拐解救孩子能否进入寄养家庭,并没有统一的答案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被打拐解救儿童有别于弃婴,不能被家庭收养。深圳市福利中心于是退而求其次,希望为他们寻找寄养家庭。 有别于稳定、监护权转移的收养关系,寄养,实则是家庭代福利院照料、教育孩子。寄养家庭的父母并不拥有孩子的监护权。 要申请成为寄养家庭,必须与福利中心签订协议,一年一签。这种临时的抚养,让很多家庭望而却步。 徐小米曾进入一个寄养家庭,之后又回到了福利中心。她觉得,寄养家庭的父母,不够喜欢自己。 小米进入福利中心几年后,其他的孩子都知道了这个女孩儿的来历:“她是打拐来的。”纷至沓来的媒体,也将话筒一次次伸了过来。问题千篇一律,几乎都和“想家”、“父母”有关。刚开始,她还勉强回应几句话。但之后,“记者”成为她最不愿听到的词之一。如今,只要有记者到访,福利中心的工作人员就习惯“打预防针”:“她很可能不愿意配合,一句话不说。” 别的打拐解救孩子也相似。福利中心老师介绍,有媒体曾想拍下他们吃饭时的情形。结果孩子们飞快地抓起饭盒,把脸挡住了。 “拐卖”这个词,已经在这些孩子心里留下了烙印,唐荣生说。每一次回忆过去的不幸遭遇,无异于揭开他们幼小心灵的疮疤。 在深圳市福利中心的10个打拐解救儿童中,只有5岁多的凡凡,寄养在一户人家,其余都留在福利中心。 年纪小,但不意味着过去没有给凡凡留下阴影。寄养家庭的吴先生说,去年5月,小姑娘刚到家里,不仅沉默寡言,而且每到半夜,就会“莫名其妙地大哭”。不过,随着时间流逝,她已经变得活泼不少,与新的“家人”相处融洽。 就容易被寄养家庭接受的程度而言,与年幼的凡凡相比,13岁的徐小米在年龄上毫无优势。那些年龄偏大,尤其进入青春期的孩子们,在多数家庭看来,重新融入新家的难度很大。因此,“小米们”很容易就被寄养家庭排除在选择的名单之外。 尽管深圳已尝试寄养,但从全国范围来看,打拐解救孩子能否进入寄养家庭,相关规定尚且空白,因为并无统一答案。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今年7月被安置到河北省保定市第一福利院的20名打拐解救婴幼儿,由于还没有被当地公安部门批准,难以进入寄养家庭生活。 保定市第一福利院工作人员透露,目前申请寄养这些孩子的家庭不少,但当地公安部门表态,两年之后,这些孩子才有可能被送到寄养家庭。“由于和公安部门签订了送养协议,所以能否将孩子寄养,还要看公安部门的意见。” “模拟家庭”的得与失 他们已经被耽误了,再不出台新规定,就没有补救的机会了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也曾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专访时提及,不少打拐解救儿童的亲生父母,属于非婚生育。这导致“即使知道孩子在哪儿,也不愿认领”的局面出现。 唐荣生心中,也有条“3个月定律”:在那些打拐解救儿童被送到福利机构的3个月内,是被亲生父母领走的“黄金时期”。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限,寻亲机会将无比渺茫。 如此看来,已经和至亲分离10多年的小米,几乎不可能回到父母身边。 夜里,在福利中心空荡荡的食堂,徐小米抱着膝盖,把身体蜷起来。这个举动,使得原本就瘦小的她,显得愈发柔弱。她试着敞开心扉:“我说我不想他们(爸爸妈妈),那是假的。”她顿了顿,随即垂下眼帘,“其实我想。” 虽然“回家”的想法几乎成为泡影,但如果收养能向打拐解救儿童敞开大门,小米或许能找到失落的亲情。 福利中心的李兴玲老师回忆,小米几次告诉她,自己希望被收养,尤其是被美国家庭收养。她可能是向往照片里美国家庭的别墅庭院,另外,“在孩子的内心,也可能觉得,美国的家庭更容易接纳自己,爱护自己”。 在深圳市福利中心的打拐解救儿童中,和徐小米同年出生的有3个。而我国法律规定,不满14岁的未成年可被符合条件的家庭收养。联合国公约也将福利院儿童被依法收养的年龄限制在14岁以下。 这意味着,再有一年,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孩子们,也永远不能在收养家庭中寻找温暖。 “他们已经被政策耽误了。”唐荣生皱着眉头说,“再不出台新规定,就没有补救的机会了。” 2005年9月开始,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试图用“模拟家庭”的方式,为孩子们提供稳定、温馨的家庭生活环境。 目前,两名打拐解救儿童生活在模拟家庭中,而且还是同一个“家庭”的成员。他们的“妈妈”,是中心聘请的保育员,“爸爸”则是保育员的配偶。家中,还有来自福利中心的3个“兄弟姐妹”。 “他们都很听话。”作为这个模拟家庭的“妈妈”,肖女士如是评价孩子们。她从湖南岳阳来到深圳后,先是在一家工厂打工,后来被聘为福利中心的保育员。 虽然自己文化水平并不高,但肖女士和丈夫尽量在教育5个孩子时,多下功夫。“要观察他们,多和学校老师联系,好知道他们最近的学习情况。”她说。 肖女士觉得,在普通家庭,孩子和父母的关系可能要更“黏”一点。但来自福利中心的孩子们,似乎都不擅长用言语和动作表达自己的爱。可他们时不时会给“爸爸妈妈”带诸如“一罐辣椒酱”这样的小礼物,这让肖女士和丈夫很是感动。 一个组装起来的“模拟家庭”,也正因为这些瞬间,有了真正家庭的温情。 然而,肖女士还是认为,如果能被家庭收养,对孩子们的成长应该更为有利。“至少家长会有更多的时间去照顾每个孩子。” 下一站,收养家庭 在实践中,针对打拐解救儿童,已经有部分城市的福利院正在进行尝试“以收养为目的的寄养”并提出了建议 徐小米没有选择在模拟家庭中成长。对她而言,福利中心大院的空气,或许比几十平米小家的空气来得更为自由。 阴冷的天气里,她光着脚踏一双拖鞋,从福利中心的这个房间,晃荡到另一个房间。不断有社工、楼层管理员提醒她穿上袜子,但被她当做了“耳边风”。“我不冷。”她嘴上虽硬,但手却已是冰凉。 在福利中心老师们的眼中,徐小米是个难以改造的“问题少女”。隔三岔五,就会惹出个小乱子,令大家手忙脚乱。 李兴玲替徐小米着急:“眼看着就14岁了,新规定还没有下来。”她不知道,过了明年就再也无法被收养的小米,是否也在等待政策的风向再次改变。 但来自公安部的消息是积极的。近日,陈士渠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公安部正在同民政部协商,修改和细化现有规定条例,允许在解救后经过一段时间依然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被拐儿童办理国内收养,让他们能有一个稳定的‘家’”。 而修改后的规定何时出台,公安和民政部门均无公开时间表。打拐解救儿童等待亲生父母认领的时限,也尚在研究中。 但在实践中,针对打拐解救儿童,已经有部分城市的福利院正在进行尝试“以收养为目的的寄养”并提出了建议。河北省邯郸市社会福利院就是其中之一。 该福利院院长李俊海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邯郸市打拐解救儿童寄养不存在障碍。在向邯郸市民政局请示后,他们得到了“坚持有利于婴幼儿健康成长和先寄养后收养”的批复。 在寄养手续上,寄养家庭除提出申请、提供收入证明等材料外,还需工作单位与当地派出所开具“未参与拐卖婴幼儿证明”。 保定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希望能借鉴邯郸的经验。他们两次向保定市民政局请示,希望能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将打拐解救儿童先送入“非涉拐”的寄养家庭生活。“两年后,如果再查找不到被拐卖儿童的亲生父母,公安部门要出具弃婴证明,由民政部门依法办理收养手续”。 请示中还提到:“寄养期间,如果找到被拐卖婴幼儿的亲生父母,其生父母可无偿领回自己的孩子。在办理收养后,如果查找到被收养儿童的生父母,应解除收养关系。在被收养期间的抚养费用,由收养人和被收养儿童的生父母协商解决。” 福利院的困境 在一次会议上,有云南某福利院负责人向他诉苦,“不知道上哪儿去解决足够的经费,一下子来安置那么多打拐解救儿童” 既要给父母寻找被拐孩子的时间,同时又要让孩子能尽快进入稳定的家庭生活。这仿佛是一个悖论。暂时不见踪影的亲生父母,与近在眼前的“养父母”,终究只有一边,能伴随着孩子成长。 凡凡的“新爸爸”吴先生,眼下正在发愁孩子改名、上小学等问题。他原本想让凡凡跟自己姓,孩子注射疫苗也用的是新名字,但却无法说服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为凡凡的名字前,加一个“吴”字。 由于暂时不能办理收养,他只能让凡凡的户口先放在福利院。这样一来,孩子就近入学也成了难题。 “我们还希望根据孩子的爱好,比如音乐,制定一个长期的培养计划。但现在孩子只是临时寄养在这里,我们每年都与福利中心签合同,心总是悬着。”吴先生很无奈。但让他安慰的是,福利中心的工作人员,很支持自己。 “打拐解救儿童不应该只留在福利院。”唐荣生说。对于如何安置这批孩子,他也有一套自己的想法,比如他赞成如果查找到被收养儿童的生父母,在被收养期间的抚养费用,由收养人和被收养儿童的生父母协商解决。 另外,他更赞成公安机关“被动打拐”,即在接到孩子亲生父母报警后,再“出手相救”。 唐荣生还认为,在打拐儿童安置问题上,公安机关与民政部门的权责关系,还需出台新规进行明确界定。“尽管我们与公安部门签订了临时代养协议,规定了公安部门负责代养期间的费用,但最后这笔费用都由我们自己出。不仅如此,代养孩子的风险也全都几乎转移到了福利中心。” 但对成立20年的深圳社会福利中心而言,由于地方经济实力雄厚,因此并不吃紧。“我们每年都如实向上级申报开支情况,深圳不成问题。但内地就成问题。”他说。 在一次会议上,有云南某福利院负责人向他诉苦:“不知道上哪儿去解决足够的经费,一下子来安置那么多打拐解救儿童。” 唐荣生给他的建议是,“要政府出文件”,否则,“不予接收”。但一旦接收,福利院就要肩负起修补孩子们受伤的心灵的任务。被徐小米称作“唐伯伯”的他,眼下正打算为打拐解救儿童早日进入收养家庭“讨个说法”。 在深圳福利中心的大小孩子们,一个接一个地被国内外家庭收养,传来幸福新家消息的时候,不知愁的凡凡,还读不懂“新爸爸”脸上的惆怅;“模拟家庭”的“两兄弟”依然都向往真正的家;徐小米则依旧“漂”在福利院。 小米大多数时候像个“小大人”,只有不被人注意的时候,才显露出孩子的天真。 一个夜晚,在社工离开后,她带着朵朵在福利中心的沙盘室里,把五颜六色的小玩偶一个接一个地摆上茶几。等她的这个“作品”完成时,茶几上已是花花绿绿的生动景象。 只是,每个玩偶之间,都隔着距离;而三幢玩具小屋前,各倚着一个孤独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