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4日,政治局会议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贯彻落实办法,狠抓落实。一个月来,各地纷纷制定了相应的落实方案。梳理发现,各地细则内容均从细节入手,体现了“务实”、“节约”的特征,也强调了作风建设过程中监督的作用。 不再是抽象笼统、缺乏可操作性的指导性纲领,各地出台的实施细则的最引人注目的是细节。其中对涉及到官员工作作风的各类活动提出了硬性要求,对领导调研天数、陪同人数、吃住规格、会议时长等均有详细的数字规定。 中央八项规定的第一条即是改进调研,各地均据此对领导的调研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安徽要求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而甘肃、江苏、天津要求常委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江苏更是要求每年安排5-7天开展驻点调研,“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湖北强调“多进行一些不打招呼、不作事前安排的随机性调研”。山东则要求每个常委联系1个县(市、区),蹲点调研。北京、天津等地对调研陪同人员也作出了规定。 多地方案中的具体规定直指近年来倍受公众诟病的“三公”消费。甘肃、湖北、福建等地规定省委、省政府领导原则上每年出国(境)不超过1次,湖北还规定出访时间不超过10天。安徽、湖南则提出公务用车在不造成浪费的前提下逐步换乘国产自主品牌汽车。在接待工作上,各地细则均反对铺展浪费,要求一切从简。安徽规定一律安排自助餐或工作简餐,不喝酒,不上高档菜肴,住普通套房或单间。新疆要求接待工作用餐不超过45分钟。 各地的实施细则,均响应中央对会风、文风提出的要求。吉林规定每年5月和8月为“无会月”,二、三季度的每月10日至25日为“无会期”。多地要求全省性会议尽量以电视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提出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文件和简报、材料的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在新闻报道方面,北京、湖北等地则规定了具体的字数、时长等。 在各地落实方案中,也进强调了监督的必要性,并根据中央要求,进一步细化考核和责任追究。湖南将把执行有关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江苏要求在持之以恒抓落实上下功夫,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安徽则提出要实行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要求各级部门制定更加细化、便于操作的实施办法。 在中央领导人身体力行的表率下,“新风”已从上自下波及开来。评论称,八项规定对各级党政干部改进作风都应产生实质性的传递效应,上行下效形成氛围,让上下级领导干部共同遵守规定的默契对这轮作风整改的成功至关重要。 学者认为,高层作风固然能带来新风貌,但必须建立起长效机制,才能彻底解决问题,而不只是一阵风。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专家马怀德则指出,除有上级表率和监督检查措施以外,还要加大公众监督力度,允许公众对照制度和要求去监督各级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