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营口滨海路(丹绥线)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营口市交
通局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营口滨海路(丹绥线)桥梁维修加固工程位于营口市境内,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合同段。
标段划分 桥梁名称 建设性质 核定恢复方案
第一合同段 大清河北桥 桥梁维修 维修桥梁,16-20,全长325米,全宽22.5米。
大清河南桥 桥梁维修 维修桥梁,18-20,全长365米,全宽22.5米。
第二合同段 北海河二号桥 桥梁维修 维修桥梁,3-13,全长42米,全宽22.5米。
咸水河桥 桥梁维修 维修桥梁,3-10,全长32.8米,全宽22.5米。
杨水站二号桥 桥梁维修 维修桥梁,5-16,全长84米,全宽22.5米。
第三合同段 熊万线二道河桥 桥梁改建 改建桥梁,4-13,全长57米,全宽10米。
第一合同段、第二合同段计划工期:2013年4月1日-2013年6月30日,共计91日历天;
第三合同段计划工期:2013年4月1日-2013年8月25日,共计147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第一合同段、第二合同段、第三合同段资质要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或公路养护工程二类
乙级资质。
3.2依据《关于在交通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实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交建发
[2010]171号),提供由具有信用评级资格的单位出具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5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所有标段投标,兼投不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27日至2013年3月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
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
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合同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00时至9:30时
联系人:李彦军
联系电话:010-68173160
手 机:13671033072
传 真:010-68173160
邮 箱:zbgs66@ 126.com
编 码: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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