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BZH-201211-D14-0691
1.招标条件
宜城市朝阳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鄂发改农经[2012]2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投资计划已经下达。项目法人为宜城市朝阳寺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和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库大坝、输水涵管、泄洪道加固及管理设施等。
朝阳寺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第1标段:宜城市朝阳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第2标段:宜城市朝阳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监理;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1标段: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大坝砼防渗墙施工业绩;
(3)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持有临时执业证书))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
(5)近3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自投标截止时间起往前推算,下同)至少承接过1项中型及以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完整施工工程,且具有大坝砼防渗墙施工业绩;
(6)外省投标企业同时具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7)具有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第2标段: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4)具有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压证上岗”制度。
3.5根据鄂招投标局[2011]26号《关于印发 <省级招投标市场资格证件审查暂行办法> 的通知》,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之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工作日之前,须派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的市场管理处办理备案登记和身份验证事宜。办理备案登记和身份验证事宜地点及应提供资料见招标文件。
3.6参与施工或监理投标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7与本项目同时招标的还有宜城市湾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任一投标人只能参与本项目或宜城市湾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之一的投标。同时参与2个项目的投标文件均被视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第1标段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由投标人公司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证(或相关证明)和个人身份证亲自前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第2标段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2年11月24日至2012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 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武汉市江岸区永清路21号枫丹白鹭大厦B座503室)。
购买施工标段(第1标段)招标文件必须提交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不能留存的,需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1)公司法人代表证和个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拟任本合同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含持有临时执业证书)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五大员证书;
(5)近3年的承接的类似水利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含工程量清单)、中标通知书;
(6)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7)外省企业的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
购买监理标段(第2标段)招标文件需需提交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不能留存的,需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1)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拟任本合同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4)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4.2 第1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含图纸),第2标段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湖北省综合招投标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湖北招标投标信息网 www.hubeibidding.cn 、湖北水利网 http://www.hubeiwater.gov.cn 、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网 http://www.cjw.gov.cn/cjbid/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城市朝阳寺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办公室
联 系 人: 徐治勇
电 话: 0710-4226857
招标代理机构: 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永清路21号枫丹白鹭大厦B座503室
邮 编: 430010
联 系 人: 蒋黎明、张虎
电 话: 027-82926410
传 真: 027-82820325
电子邮件:153044039@qq.com
开户银行:建行武汉市水利支行
账 号:4200 1116 2560 5300 1085
2012 年11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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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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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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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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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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