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3204320120037
招标备案号:12332012113007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临港监理[2012]11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临港工业区港区堤岸加固及水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滨发改许可【2012】56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3600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天津临港经济区生态型人工海岸示范工程,建设规模约130米,总投资约200万元。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进行招标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临港经济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临港经济区生态型人工海岸示范工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
2.4 工期要求:2012年12月20日 至 2013年04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监理综合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格:1、营业执照经年检且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驻现场代表兼任,不可由总监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执业信息卡。5、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执业信息卡,专业不限。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外地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7、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 年 11 月 23 日 至 2012 年 11 月 29 日(16:00)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11月30日至2012年12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408室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临港工业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任建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临港工业区1号
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刘艳海电话:66619383
传 真:65266918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沈萍(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300204联系人:赵民佶、鲁杨电话:28223891
传 真:28220812
日期:2012 年 11 月 23 日
违法违规举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临港经济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刘长怀
电话:66619955传真:66619888电子邮箱:lgjgzx@139.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大道2669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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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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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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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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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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