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案大逆转众多潜在吴英拯救战

01-05 加固行业网

  吴英,一个响彻中国的名字。在色彩斑斓的2012年,她的命运长时间地牵动着国人的心弦。   她,1981年生人,浙江省东阳市人,18岁中专学习期间辍学经商,颇有商智,由女子美容、足疗起步,掘金丰厚,遂立鸿鹄之志,欲成富豪。2006年前后,25岁的她开始扩大经营规模,打造本色集团并有上市的想法,因发展所需,向周边朋友融资,涉足民间高利贷。   后经法院查明,吴英先后从林卫平等11人处高息借款人民币7亿余元,连续注册浙江本色集团及下属的概念酒店、投资公司等8个公司,以本色集团的名义购买大量商铺、房产、汽车等资产,同时进行了数千万元的股权投资。   因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7年2月,吴英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被警方抓捕。2009年12月,浙江金华中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其死刑。吴英不服上诉,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吴英案由此发酵,成为2012年最受瞩目事件之一。   数月之后,在世人的关注之中,命悬一线的吴英命运发生转折。最高人民法院不核准吴死刑,案件被发回重审。2012年5月,吴英被改判死缓。   这只是一个普通民间女子的悲情故事。令人意外的是,她的命运被无数人关注。   “恶之花”   大午集团监事长孙大午是吴英案的一个特殊关注者,也是拯救吴英的一个参与者。他在给《华夏时报》的文章中这样写道:民营企业贷款难、融资难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以前的报道中曾经提到,虽然吴英为了从银行贷款,曾一度向一些银行高管行贿,但最终也没有得到银行的资金支持。在这样的情况下,吴英只能借高利贷来融资。很多民营企业即使明明知道借高利贷是饮鸩止渴,但也不得不走这条路。   吴英背后,是如孙大午一样的、为数众多的民营企业主,他们遭遇雷同:在金融服务主要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倾斜的历史状况下,许多民营企业都只能通过类似吴英这样的集资方式完成企业发展资金的最初积累。他们中有人已经光脚上岸,也有人正身处其间。如果以这种方式清算,一些民营企业主很难全身而退。   10年前的2003年,孙大午因同样的遭遇而身陷囹圄。但据媒体报道,与司法机关追究孙大午责任迥异的是,那些将钱借给孙大午和大午集团的人,却传颂着后者的好——他们享受着借贷带来的收益。更主要的是,大午集团这个日后成为河北畜牧业骨干企业的集团公司,摆脱了无法获得金融机构眷顾的困境,以相对较低的成本,获得了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支持。   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经营者认识到,弊端明显的中国金融业,客观上成为推动民间借贷不断兴旺的核心原因。金融机构因担心安全而不愿放贷给中小企业,令后者不得不曲线救赎,即便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头顶。   从立法者角度而言,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需要法律保障。而在很多企业家看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未尝不可看做是维护金融垄断的恶魔。在民间金融未得到法律保障的情况下,任何挑战金融垄断的行为,都可能被追究责任。借贷和放贷,随时有可能引刑受戮。   如果换一个角度,这种客观上造成垄断的金融制度和维护垄断的司法制度,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以恶意诈骗为目的的集资行为。如果没有这种强有力的威慑,那些打着发展实业旗号而行恶意诈骗、非法占有之实的人,将成为破坏和谐稳定的害群之马。   一直以来,学者和法律人士都在推动民间金融合法化的进程。但受制于各种因素,这一进程与高歌猛进的民营经济发展极不匹配。在改革开放30多年里,大量民营企业在民间资本的支持下,由小而大,由弱变强,成为活力四射的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对于民间金融的监管,未有放松的实质动作。   在民间金融迟迟未被法律肯定的背景下,吴英案爆发。按照现行法律,吴英一、二审被判死刑。案件背后为数众多的“潜在吴英”唇亡齿寒,积极发声,一场声势浩大的拯救吴英的战役打响。资深媒体人石述思指出,如果要杀吴英,温州一半人有罪,要人头落地,因为这种民间借贷在温州等地极其普遍。   “造神运动”   吴英出身卑微,毫无背景,学识不过中专水平,极其普通。她的发迹,与她的胆识紧密相关。   在短短几年内,吴英以服务业起步,取得发展资金。其后,她大胆吸收周边朋友的闲置资金,开始大规模的“本色”扩张。她的业务涵盖酒店、房产、洗车等。她是天生的幻想家,又是优秀的导演。她构建了庞大的“本色王国”版图,舞台搭得很大。而唱响这幕大戏最急需的是资金,吴英玩起了“草船借箭”的游戏。   外界谁也不知道吴英搭建起这个舞台的资金来自哪里。无法求证是谁在幕后将吴英神化,但后来在媒体和网络中,吴英被包装成背景神秘的传奇人物,甚至是某国公主,或某国军火商血亲。本色集团貌似强大的资金,或来自于吴英特殊身份的财产继承。   吴英有意无意中,配合着这种“造神运动”。在浙江东阳,吴英和本色集团声名远播,可谓妇孺皆知,电视、报纸将吴英和本色捧到天上。   事后证实,吴英和她的本色集团在这样的氛围下,不断地接受着巨额的民间借贷。受益于这些民间资本,本色集团的实业推进步伐快捷。本色一条街,成为东阳最有知名度的名词。吴英的快速崛起与神秘背景相结合,所产生的传播效应能量巨大,全国媒体蜂拥而至。   很多媒体见证了“本色”的崛起,也推动了它的夭折。在“本色”身上,人们理解了“其兴也勃,其衰也忽”。   “造神运动”不久,吴英出事了。事后证实,吴英的债权人因想拿回借款,而控制了吴英,并强迫其在数十张空白纸上签名。该债权人随后利用这些签名证据,制造了数起虚假诉讼,意图取得吴英和“本色”的巨额财产。   吴英于2007年2月10日在北京被拘,而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何被拘?相关报道指出,有关方面在监控大额资金流动时锁定了“本色”,由涉嫌洗钱入手调查,却发现其涉嫌非法吸收存款。   在中国各地,民间借贷大量发生,而被追究死刑者亦不乏其人,为何吴英案最受人关注?一位媒体同行表示,原因应与吴英的“造神”有关。其快速发迹而大造声势,在最受关注时跌下云端,事件背后强烈的反差,令媒体倍感兴趣。另外,吴英背后大量“潜在吴英”的关注,则是该新闻持续发酵的重要推手。   大逆转背后   一、二审均被判处死刑,吴英的生死掌控在最后一关: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包括《华夏时报》在内的媒体、学者、法律人士的关注,成为挽救吴英生命的最后希望。   所有人都期盼奇迹发生,而奇迹竟然真的出现了。   2012年全国“两会”的总理记者会上注定会被历史记录,其中一个被人记住的理由,就是温家宝总理对于吴英案的发言。   在记者会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提问吴英案。温总理表示:社会对此案十分关注,给我们的启示是:第一,对于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和处置原则应该做深入的研究,使民间借贷有明确的法律保障。第二,对于案件的处理,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第三,这件事情反映了民间金融的发展与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不适应。现在的问题是,一方面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需要大量资金,而银行又不能满足,民间又存有不少资金。我们应该引导,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使其规范化、公开化,既鼓励发展,又加强监管。   温总理并透露,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正在积极考虑将温州的民间金融作为综合改革的试点之一。10多天后,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批准设立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在温总理作出“实事求是处理案件”的发言后,明眼人很容易就读出,吴英的性命无忧。一直为女儿命运奔波的吴永正说,上述发言令他感到有了信心。   吴英案二审时的代理人张雁峰律师则认为,扭转案件走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舆论和民意。在吴英案之前,没有一个经济类案件如此牵动人心。卷入吴英案争论的,不仅有法学界人士,也有经济学、社会学、文学等领域的多位学者、企业家,还有众多的公共知识分子、普通民众和众多媒体。   著名学者张维迎曾发问:当年有邓小平救年广久,今天谁来救吴英?   如果把邓小平救年广久视作英雄人物救小群众,其意义索然。倘若将其置诸改革开放起航,则意义凸显。换句话说,是改革开放救了年广久。如此推广之,此番吴英免死,是新一轮改革的功劳。   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表示,吴英案受到下至普通百姓,上到中央高层的关注,使之升级为一起影响广泛的社会事件,倒逼金融体制改革,推动了民间借贷的合法化。在此背景下,温州变为金融改革试验区。倒过来说,民间借贷合法化的呼声浪潮,也使得国家更慎重处理吴英的案件。   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周大伟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中国当前的金融体制弊端明显。“民营企业从银行贷不到款,只好寻求民间渠道,而政府又对这种行为进行打击。”周大伟说,民间借贷活动是老百姓寻求自有资金投资自由的客观需求,政府的管制应该不断放松。他认为,10年或20年后,民间借贷引发的集资诈骗罪,将与过去的投机倒把罪一样消失。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院长胡必亮教授则指出,中国30多年的改革之所以成功,最重要的原因是推行了市场化。但当前包括金融部门在内的垄断,阻碍着改革的深化。因此,需要消除垄断,鼓励竞争,而基本出路和办法就是深化经济体制和制度改革。   “我们现在的首要任务就是进一步推进各项经济制度改革,首当其冲的就是金融制度改革。如果通过吴英案,我们能很好地反思目前的经济制度、司法制度,并有针对性地加大改革力度,那么吴英案就具有了非常重要的意义。”胡必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