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放贷、违规发放大额度信用卡、挪用储户存款放高利贷,甚至有家银行连续三任行长“前腐后继”。记者近日从安徽省芜湖市检察院获悉,今年3月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在金融系统开展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办该系统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案件12人,所有案件涉案案值都在10万元以上,其中10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3起。 被查处的12人,大多为掌握信贷审批等实权的银行行长或银行工作人员,包括中国农业银行(2.59,0.04,1.57%)芜湖分行原副行长吴为民以及中国银行(2.82,0.01,0.36%)芜湖弋江支行原行长添盛等5名县区支行行长。其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芜湖支行前后三任支行行长王某、杨某、翟某均涉嫌职务犯罪。 芜湖市检察院反贪部门负责人郑海涛告诉记者,这些案件发案环节相对集中在存储环节和信贷环节。在存储环节,嫌疑人通过存款不入账、私自截留,存款到期后以帮助理财为由,将存款挪用放高利贷、炒股等等。在信贷环节,嫌疑人则与贷款人相互勾结,伪造客户贷款审批材料,事后收取客户贿赂款,进而违规放贷,或以向贷款客户企业借款为名变相挪用本该专款专用的款项。 在犯罪手段上,主要包括四种方式,一是违规简化办理贷款担保业务手续收回扣;二是为大经销商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好处费;三是办理个人业务时违法发放贷款收受贿赂;四是违规发放大额度信用卡,让持卡人得以套现融资。此外,还有嫌疑人作案手段与金融业务自身没有关系,他们或利用职务之便虚假报销营销费用,或在银行装修过程中为承包人提供帮助收受贿赂。 此外,银行工作人员与外部人员相互勾结共同实施犯罪,也是这批案件的突出特点之一。中国银行安徽芜湖弋江支行原行长添盛受贿、贪污案即是一例。据查,2011年3月至11月,添盛伙同芜湖市一家公司经理文某(另案处理),为40多位客户违规办理50多张白金信用卡,授信总额度近1000万元。在此过程中,添盛收受好处费14万元,还涉嫌贪污5万元。目前,此案已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芜湖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先明认为,中小企业贷款难是信贷业的普遍现象。上述腐败案件中的银行工作人员,正是利用手中的信贷权力,违规放贷以谋取个人私利。从这个角度上看,这些案件的查处,既是对金融系统从业人员的警示,也提醒相关部门要加强银行信贷监管、完善银行信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