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计达4700万元的贷款放出,贷款人却一无所知?对此,浙江玉环永兴村镇银行80位联保户之一的王伟(化名)向早报记者详述了贷款的全过程。 我之前在贵州打工,现在没什么事情做。 担保公司找我谈了好几次,要我帮他们贷款,他们对我说:“身份证借用一下,反正你去银行贷款也贷不出来,也没怎么用。” 我也想了很长时间,想想贷,想想又不贷。 去年6月份,担保公司打电话叫我去银行。银行下班时间很快就要到了,签完字,马上放款,钱就被转了出去。 我记得一共签了五张纸。签的时候,银行的工作人员一直在催:“你快点快点,可以了,快点快点。” 他也问了:“你家在哪里啊?” 我说:“在山上。” “山上房子大概值多少钱?”他又问我。 “石头房子,3000块左右。” 他也没看,100万当场放给我了。 这是我第一次贷款。当场钱就转出去了,我签的字。记得苏金法(北京永兴汇通担保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总经理)说转给谁,再转给谁。 那天晚上好像转不出去,就当场在银行取的现金。还记得他说今天不转的话,明天又要耽误一天,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他打了张欠条给我,银行的利息他付,贷款他还,跟我不搭噶,我也没得到什么好处。 ■ 浙江玉环永兴村镇银行80位联保户中 ■ 有57位联保户因担保公司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银行贷款 2011年10月13日,温州第12届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负责人联席会现场,领导用红酒浇灌出“中国担保”四个大字。 一家担保公司、一家村镇银行、80个借款人,加上最简单不过的联保贷款手续,一起信贷乱局就此上演。 11月30日上午,两起由浙江玉环永兴村镇银行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联保贷款借款人的案件在浙江省玉环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银行状告两位联保户欠款已逾期一年未还。从文件看,这些贷款由一些当地居民组成联合体互相担保申请联保贷款的方式获得,但目前这些联保户已无力偿还贷款。 玉环永兴村镇银行面临总计4700多万元的联保户坏账风险,以截至去年11月6.2亿元的贷款余额计算,这将使其坏账率飙升7个百分点。 事实上,这已不是第一场关于联保贷款的官司。在此之前,玉环法院已经审理了同样涉及此次联保贷款风波的3名联保户。这3名联保户和上述两名联保户同属一个联保小组,共涉及借款金额500万。 但30日当天,到法院的并不只有上述几位联保户,有20多名联保户到场。这些联保户把法庭仅有的三排座位悉数坐满,晚到的联保户甚至站在法庭最后一排。 “联保贷款50多个人都还不了钱,银行为什么只起诉其中5个人?要告一起告!”一位联保户说。部分联保户称,直至被银行起诉,才知道自己是被担保公司利用来套取银行贷款的“工具”,并且已经在银行欠下“巨款”。 “我朋友是担保公司的员工,他叫我帮他公司贷一下款,说公司要成立新公司、注册资本需要扩大,到银行签几个字就好,我想都没想就去了。”被告席上的一位联保户说。 对于联保户的态度,银行的代理律师指出,部分联保户是从银行获得贷款以后按10%-50%的利息又转借给了担保公司,有这样的高利存在,而非无缘无故被担保公司利用。 不过,当银行的代理律师向法庭出具确由联保户本人亲笔签名的借款合同时,坐在后排旁听的一些联保户毫不留情地直斥银行,“我一个一年只挣2万块的老百姓,连吃饭供小孩读书都不够用,银行怎么给我贷出了100万这个天文数字?” 小小一笔贷款,虽然当事各方各持说法,但其中暴露的金融风险监控薄弱环节已经显而易见。 4700余万贷款 银行的代理律师指出,部分联保户从银行获得贷款以后按10%-50%的利息又转借给了担保公司,有这样的高利存在,而非无缘无故被担保公司利用。 浙江玉环永兴村镇银行是浙江省内首家村镇银行。是次联保纠纷发生的玉环县位于温州和宁波之间,属台州辖内。 联保户出示的一份从银行贷款情况表显示,共有80人,另据公安部门统计的,已经报案且明确无力偿还的联保户共57人。 庭审期间,银行方面一一出具由被告联保户本人亲笔签名的保证函、借款申请书、借款合同、个人联保协议、借款借据等证据,以证明联保户确实在银行申请并获得了联保贷款。 截至目前,被诉的联保组内五个借款人的贷款均已逾期近一年。 “借款期限自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12月28日止,借款月利率7.8%。 ,现该笔借款还款期已届满,根据《个人联保协议》第六条约定,原告从借款人的联保合同担保基金中扣除20万元,尚余80万本金及相应利息经多次催讨未予还款。”银行在对其中一位联保户的起诉书中要求,联保户偿还扣除20万保证金之后的80万元借款本金、利息25480元(借款合同期内从2011年9月21日至2011年12月28日止)、罚息63414元(自2011年12月29日起按月利率11.7%。,即借款利率加收50%罚息后的利率,暂计至2012年6月25日),以及原告律师代理费41200元。 银行的代理律师称,五个被告所在的联保小组成员均先后在合同上签字确认,“在联保协议签署之后,银行凭着借款人各自的申请向他们发放贷款,这足以证明我们已经向他们履行了借款,每个人都有100万,其中保证金20万。” 银行的代理律师并指出,联保贷款是银行的一项产品,须由一定的自然人组成联合体,与各自向银行借款不同,联保贷款中的联保体互相担保,抗风险的能力随之加强,如若联保小组的成员之一无力还款,其他成员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也就是每个成员都可能面临最高承担500万的偿还责任。 “至于五个联保体当时是谁叫来的,叫来的人是不是相互认识?我们作为银行不会干涉你们的自由,因为你们是完全行为能力的人。”针对不少联保小组成员互不认识的情况,银行的代理律师强调。 在银行举证的过程中,不时旁听席上的联保户激烈地喊出“是被骗的”。对此,银行的代理律师指出,部分联保户从银行获得贷款以后按10%-50%的利息又转借给了担保公司 ,“有这样的高利存在,而非无缘无故被担保公司利用。” 据早报记者获得的一份题为“浙江永兴玉环村镇银行联保贷款名单”,该行共有11个联保小组,共计80人,包括五人组、六人组、九人组、十人组,联保户中还有小部分来自北京。另据公安部门统计,目前已明确无力还款的有57人,涉及金额4700多万元。 一张身份证贷款百万 银行明明知道这些材料都是虚假的,为什么不去审查这些借款人的实际能力,贷款虽然形式上下发到借款人的个人账户,大笔大笔的资金很快被担保公司全额转移走,银行为什么不做好贷后监管? 不过,部分联保户表示,确实直至被银行起诉,才幡然醒悟自己是被担保公司利用来套取银行贷款的“工具”,并且已经在银行欠下“巨款”。 多位联保户回忆了担保公司或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开出地近乎一致地借条内容——“借到xx人民币100万元,其在永兴村镇银行的贷款本息均由借款人承担”。他们同时肯定地表示“没有利息”或“借条上没有利息”。 被告席以及旁听席的联保户们表示,在银行签合同时,自己并不清楚知晓所申请的联保贷款意味着什么,他们只知道自己是把贷款“借”给了担保公司以及公司的控制人。 “我朋友是担保公司的员工,他叫我帮他公司贷一下款,说公司要成立新公司、注册资本需要扩大,到银行签几个字就好,我想都没想就去了。”被告席上的一位联保户称。 “其他几个人我并不认识,担保公司让我去银行签联保贷款合同,我就去了。”又一位联保户称。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玉环永兴村镇银行发放的联保贷款单笔金额从50-100万元不等,但其中有不少已远远超过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 一位前来旁听的联保户表示,自己一年大概挣1万元左右,没有固定职业,“村里有事有活忙我就去帮忙。” 另一位联保户则表示,家庭年收入在2万元上下。 被告代理律师指出,逾期欠款的57个联保户中除极少数有少量资金使用需求外,绝大多数联保户并没有任何借款需求,也没有借款能力和互保能力,之所以愿为担保公司在银行的借款合同上签字,有的基于亲戚、朋友的面子,有的则是出于担保公司允诺给予的利息,许多联保小组中的联保户互不认识,大多是由担保公司介绍,去银行签字也有时间先后,并不符合联保户只见应基于互相信任而承担连带责任的基本要求。联保户们与银行之间根本没有借款的真实意思表示。借款合同和联保合同都是无效的。担保公司是利用联保户的身份来骗取银行贷款,应当以贷款诈骗追究其刑事责任,银行起诉联保户的案件应中止审理。 几位联保户回忆称,每次都是在银行快下班前接到担保公司电话,急急忙忙地到银行签合同,银行也总是很高效在当天下班前就把贷款打到联保户的帐户里了。“银行放了款,就把账户和密码都交给担保公司,好像是一个季度还一次款,不过从来没还过。”联保户们表示,并不知道担保公司把银行放给自己账户里的钱用到哪里。 他们表示,在整个联保贷款申请过程中,银行只要求出示了身份证,并没有提出查看能证明其借款人还款能力的有效财产证明,他们在事发之后从担保公司的员工处获悉,其实每一笔联保贷款,担保公司都配套“炮制”了包括营业执照等在内的一整套的借款人资料,直接交付银行,而每办理一笔联保贷款须缴纳借款金额20%的保证金亦是由担保公司事先存入银行。 “银行已经构成了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明明知道这些材料都是虚假的,为什么不去审查这些借款人的实际能力,贷款虽然形式上下发到借款人的个人账户,大笔大笔的资金很快被担保公司全额转移走,银行为什么不做好贷后监管?”被告方的代理律师指出。 神秘的担保公司 “我们一直都以为张汉学在北京做得很大,实力雄厚,他是商会会长,现在回头想想他回来开担保公司就是为了拿着我们的钱拆东墙补西墙。”一位联保户称。 早报记者注意到,联保户一直提及的担保公司似乎是整个案件的核心,而其背景也颇为神秘。 根据相关资料,这家担保公司是2008年进入玉环县的北京永兴汇通担保有限公司及其玉环分公司。 北京工商局官方网站的信息显示,北京永兴汇通担保有限公司在2008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营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租赁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担保、个人消费信贷担保、汽车消费信贷担保、项目投资等。 担保公司的法人代表人、董事长为现年44岁的张汉学、总经理为42岁的苏金法。张汉学同时还是北京沃菲尔德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玉环北京商会会长。而苏金法是北京玉环商会秘书长。 “我们一直都以为在张汉学在北京做得很大,实力雄厚,他是商会会长,现在回头想想他回来开担保公司就是为了拿着我们的钱拆东墙补西墙。”一位联保户称。 早报记者获得的一份联保户向银监会递交的举报信显示,浙江永兴村镇银行与上述担保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时,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仅为1000万元,并不具备异地业务的担保资质,浙江永兴村镇银行还指示担保公司可以提取由其为联保贷款增信担保所存入银行的保证金。 而据被告律师称,北京永兴汇通担保有限公司在2008年8月21日注册成立,验资成功7天以后便把资金抽走,在2010年10月增资1000万,当月又被抽走。其行为已经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蹊跷的是,整场庭审中,银行方面也始终不愿承认担保公司除介绍客户外其实更深入地参与了联保贷款业务。 到底担保公司在联保贷款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是介绍人还是担保人? 针对法官的这一疑问,银行的代理律师确认再三:“只是介绍人,只是介绍人。” 但尔后,庭审现场一位联保户出示的由银行发给联保户的催款通知单显示,北京永兴汇通担保有限公司赫然印在联保贷款的担保人一栏。 一位曾在担保公司工作的员工道出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关系——“村镇银行缺存款,担保公司在外面拉高息存款,甚至借高利贷存到银行,而对于担保公司放在银行的保证金,银行也允诺担保公司可以随便用。” “2011年7月,银监会到银行检查的前一晚,赵行长打电话叫我们带着担保公司的公章到银行,赵行长当时在那发抖,说‘这里一千万的注册资金,这里贷款贷出一亿多,怎么这么多’,随后要求我们把新批的2000万注册资金的营业执照传真给他,用新的营业执照替换了原本合作协议里的营业执照,好应付银监会的检查。”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公开资料显示,玉环永兴村镇银行注册资本1.6亿元,其中萧山农村合作银行出资6400万元,持股比例40%,为第一大股东;玉环县农村合作银行和浙江荣盛控股集团公司、苏泊尔(10.08,0.19,1.92%)集团公司等29家企业共同出资9600万元,持股比例60%。但另据了解(被告律师援引公安笔录、联保户、担保公司人士的话称),北京永兴汇通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汉学自浙江玉环永兴村镇银行开业起便以玉环海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持有其356万股,与苏泊尔集团并列该银行在玉环县最大的民资股东。 最新的情况是,玉环海岸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股本结构已几经变更。“2008年至2011年8月25日,张汉学持有公司40%股份。而在案发后,他已将其中的35%股份转让给了他人。”被告律师称。 关于张汉民,最新的消息是,担保公司的法人代表人、董事长张汉学、总经理苏金法已分别于2011年11月和10月被玉环县公安局逮捕,并被当地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涉嫌以公司需要增资、投资生意、资金周转为由,按10%-50%不等的利率向126人非法吸收资金,出具凭证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