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雨花台区板桥北村23号的居民,该幢楼原是板桥供销社1980年盖的房子,目前产权单位为雨花台区商务局。由于年久失修,现在整幢楼向外倾斜,墙面多处裂缝,经市房屋安全鉴定处鉴定,确认为危房,建议停止使用。雨花台区商务局要求搬离,可我们又无其他住房,请相关部门能帮帮我们。 板桥北村23号23户居民 调查附记: 雨花台区板桥北村23号位于板桥新城内,紧临205国道与宁芜铁路,是一幢两层砖混结构的楼房,呈南北向,建于1980年,建筑面积为849平方米,目前居住23户居民。昨天,记者在现场看到,该楼整体向西侧倾斜,楼梯口的外墙严重斑驳,红砖已经风化,用手一扳就能扳下一块,在105室、109室墙体上都有裂缝,能塞进一个手指头,该楼楼顶是木椽上覆盖着芦席,芦席已经朽烂。 203室居民陈荣胜说,住在这幢楼里的都是原板桥供销社职工,该楼共有24间房屋,住着24户居民,去年一户居民担心房屋出现险情搬了出去。“我们入住后,每户每月向原板桥供销社缴纳13元房租,2001年企业改制,我们就成了下岗职工。”陈荣胜说,原板桥供销社的领导对他们表示,以后不用交房租,自修自住。从此以后,房屋出现一些问题居民们自费维修。 居民陈键说,去年12月16日,浙江宁波一幢五层楼房发生倒塌事故,使他们更加关注自己所住楼房的安全。经过多方查找,得知该楼的产权单位是雨花台区商务局,而商务局也请市房屋安全鉴定处对该幢楼房进行了鉴定,结果是该房无正规设计图纸,年久失修、损坏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产权单位应立即进行排险加固,在未排险加固前,应停止使用。“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将该楼纳入危房改造,给我们异地安置。”陈键说,但商务局只同意加固维修,居民们认为房屋没有钢筋圈梁、构造柱,即使加固后也会有安全隐患,而且商务局只要他们搬出去,过渡安置也没有任何安排。 雨花台区商务局办公室副主任胡蓉接受采访时说,商务局在今年3月27日向居民下达了危房改造通告,限他们10天内搬出,以方便排险加固,可居民们却拒绝搬迁,非要商务局对他们进行异地安置,而且还要给过渡费。“我们也咨询了相关部门,5000平方米才能达到危房改造标准,可是这幢楼占地面积只有444平方米。”胡蓉说,而且他们也咨询过,排险加固后的房屋还是能住的,现在商务局对市房屋安全鉴定处推荐的5家具有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考察,尽快确定加固维修方案。如果方案确定,预计工期为3个月。 胡蓉表示,最近就将安排商务局西善桥托管部工作人员与居民进行沟通协商,让他们尽快搬离。同时考虑到这23户居民的实际困难,在排险加固的3个月工期内,商务局对每户每月给予600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