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实施办法

05-03 加固行业网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3〕1号),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和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双轮驱动”发展战略,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政策引导、巩固成果、完善设施、提高能力、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以制度建设和科技创新为保障,以提高危桥改造工程质量、加强管养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全县农村路网通行安全,实现农村公路全面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2.“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2009年公路养护统计年报中在册的县、乡、村道上并经过检测认定的四、五类危桥重建或加固、维修改造工程,数量240座,覆盖人口80余万人。2013年新开工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项目24座,完成计划工期内的建设项目。   三、组织领导   3.县成立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在县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和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研究和解决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和任务,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县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民生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危桥加固改造的日常协调、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   4.县政府与各乡镇、县地方公路管理局签订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建设目标责任书,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建设的监管和指导。县道上的危桥由县地方公路管理局作为项目法人单位,组织加固改造建设的实施和管理工作;乡、村道上的危桥由所在乡镇作为项目法人单位,其中中桥以上的危桥也可以由地方公路管理局作为项目法人单位,组织加固改造建设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5.不得安排有资金缺口的项目,不得增加乡村负债,不得不顾乡村财力超规模、超标准搞建设,不得由企业带资施工,不得拖欠企业工程款。   四、计划管理   6.各单位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地理条件分类确定技术标准,合理把握建设规模,控制工程造价。综合考虑安全性、经济性等因素,按照重建、加固、维修等不同情况,科学确定改造方案。   7.综合考虑桥梁所在线路的重要性、交通量以及桥梁技术状况等因素确定改造顺序,对于农村公路上已采取或拟采取封闭交通措施的危桥,要优先安排。   8.申请纳入年度计划的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在2009年公路养护统计年报危桥明细表中;   (2)中桥以上危桥加固改造方案经省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民生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通过,小型危桥加固改造方案经县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民生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通过;   (3)前期工作完成,施工图设计已经批准,具备开工条件;   (4)项目业主明确;   (5)资金筹措方案确定。   9.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省下达的建设规模和各乡镇及县地方公路局申请、审批的危桥加固改造方案,汇总全县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建设年度计划,于每年8月底前编制次年建设计划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10.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于计划下达当年8月底前按计划编报程序报批。   五、工程管理   11.严格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所有危桥改造项目均应实行招投标。   12.按照“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要求建立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质量监督工作。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专项委托检测单位或组建工程试验(检测)室,加强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的质量检测和技术服务。   13.实行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组织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实行项目公示制,在施工现场设立告示牌,将项目实施的时间、规模、技术标准、资金来源、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监督电话等情况向群众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14.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竣、交工验收按《宿松县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民生工程实施细则》进行。   15.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要因地制宜、努力创新,充分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积极探索农村危桥改造建设经验。   16.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建设要注重节约用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17.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   六、资金管理   18.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实行分类补助(补助办法另行下达),具体按年度项目计划和资金预算执行。   19.除省(含中央补助)、市安排的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建设补助资金以外,县财政加大对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建设的专项资金投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应积极筹措资金用于解决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积极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建设。   20.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办法,实行财务公开,分级负责,分级监管。省(含中央补助)安排的补助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工程直接费。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违反者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七、信息交流   21.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各项目法人单位要将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技术标准、质量标准、质量要点和主要控制经验;降低造价的有效措施和途径;创新设计理念、创新建设理念,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建设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建设动态以及涌现出的好人好事等,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   2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建设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落实责任,根据县民生工程办公室的统一要求,按月报送有关统计报表,确保统计信息准确无误。   八、附则   23.县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4.本办法由县交通运输局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