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资金保障。 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在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时,优先保障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市县配套;加快项目工程进度,科学安排2012年财政预算,充分保障项目实施;各地根据自身财力情况,对规划内项目,按照既定投资标准和规模提前实施,中央和省将按相关投资政策予以补助。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 一方面,强化部门沟通,及时掌握各方情况、信息,各司其职、合力推进;一方面,强化工作配合,积极参与项目前期工作,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为做好资金拨付、资金监管奠定基础。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 坚持全过程参与投资控制,在初步设计批复、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等环节,强化投资管理、控制;严把制度保障关、资金投向关、程序控制关、责任落实关,建立健全财政报账和直接支付制度,实现专项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做好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的,及时追究有关责任,按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