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环保案集中审理庭成立

06-01 加固行业网

今天上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自2012年6月1日起该院成立环境保护合议庭,开展环境保护案件集中化审判试点工作,集中审理涉及环境保护的刑事、民事与行政案件。据介绍,由于环境保护案件往往专业性较强,该庭将邀请具有丰富环境保护实践经验的专家作为陪审员参加庭审,保证审判公正性。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保问题日益严重,成为民众关心的焦点,据南京市人民中级法院新闻发言人赵兴武介绍,该院受理的环保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数量目前已经呈现上升的态势,每年涉环保方面的投诉上万件,每年涉环境保护的诉讼纠纷有200多起。   在数量上升的同时,环保案件由于涉及自然资源的科学分析认定,具有高度的专业性,仅法律专业知识难以正确审理该类案件,造成该类案件事实认定难度大、审理周期长等特点。此外,环保民事类案件还易引发群体性案件,除了传统的大气、水污染外,噪声、光、油烟、室内装修、电磁辐射等不可量物引发污染的新型案件日益增多,这些都造成环保案件审判难度大,易引发社会关注。   但随着民众对生活环境、生存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政府对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开展环境保护案件集中化审判,加大对环境破坏行为的惩治力度,是司法部门对社会与群众深度关切的环境问题的积极回应。   据赵兴武介绍,在该合议庭中将实行“三审合一”的原则,即:环保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三类审判同庭审判,协调解决审判实践中的“行民交叉”和“刑民交叉”的问题;同时,由环保专家担任合议庭陪审员,提供专业化的审判配置,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专业性。“此外,由于案件的审理由同一个审判组织进行,可以有效实现诉讼的经济原则,在实现裁判公正的前提下简化和缩短程序时间,避免司法资源浪费,并避免两种诉讼作出相互矛盾的结果。”